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前后 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升至1万亿千瓦时 比重提高到25%

2017-11-07 14:51:21 国家发改委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17年11月7日(周二)上午9:3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成本监审和调查有关情况。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孟玮: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

央视财经记者:
 
我这个问题提给丁杰司长,我们知道成本监审这个词最近出现的频次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垄断领域,如何评价政府在成本监审方面取得的效果,有哪些新举措?
 
丁杰:
 
谢谢您对成本监审工作的关心。应该说近年来政府的成本监审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个成效我想用20个字来概括:从浅到深、从粗到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在中央层面,电力、天然气、铁路等重要自然垄断领域全面开展了成本监审,也就是说将这些垄断行业的成本纳入了政府监管的范围,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在输配电领域,是从省级电网到区域电网,再到跨省跨区输电的各个环节,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实现了全覆盖,这件事确实是非常不容易的。天然气管道、铁路运输领域,也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全行业的成本监审,这项工作是今年做的,上半年是天然气,铁路是分两拨,因为这个事情非常复杂,所以先在三个区域搞了试点,下半年又全面铺开。地方层面,主要是以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成本监审。
 
举措用三句话来概括:第一句话,立规矩、建机制,构建成本监审制度框架。第二句话,挤水分、减成本,助力垄断行业价格改革。第三句话,强监督、促公开,有效提升定价成本监管公信力。
 
第一句话,“立规矩、建机制”,通过建立机制明晰定价程序,强化成本约束,推进公开透明,优化监管,在这几个方面不断完善。首先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成本监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到2020年成本监审的制度规则健全完善,方式方法科学合理,重点领域全面覆盖,成本公开规范有序。其次,修订的成本监审办法,将成本监审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强化以垄断行业为重点的成本监管。三是完善成本监审目录,明确了国家发改委成本监审的项目范围,目前,除了西藏以外,30个省份也都修订出台了本省的成本监审目录。四是健全行业成本监审办法,近年来,我委陆续制定出台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大家一听就是大的垄断行业,以及高等学校、教育、水利工程供水等领域的成本监审办法,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也逐步构建并完善了成本监审制度体系。我们做了个统计,2013年到2016年各地出台行业成本监审办法50余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60多个。
 
第二句话,“挤水分,减成本”。刚才孟玮主任已经提出来,2013年到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的项目近24000个,覆盖电力、天然气等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总额8000多亿。其中2016年各地开展的监审项目就达11000多个,这比2012年增长3.2倍。大家就能感到我刚才说的20个字,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这是2016年一年的成效。在输配电领域,这是中央层面,跟大家也做一个介绍。2015年以来,我们陆续开展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刚才我也说到了,实现了各环节的全覆盖。这项工作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超大型自然垄断环节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共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约1200亿,平均核减的比例达14.5%。以此为基础,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电量增速趋缓的情况下,国家最终核减了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也就是说通过严格的输配电成本监审,推进了输配电价改革,管住了电网这个中间环节。同时,也为放开两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输配电价改革前后,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量从2014年的3000亿千瓦时提高到2017年约1万亿千瓦时,市场化的电量比重从7%提高到25%。应该说市场化的效果十分明显,在这其中成本监审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天然气领域,2017年对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组织开展了成本监审,这个监审也是行业全覆盖,所有的企业都纳入了监审范围。剔除不相关的资产185亿元,核减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达16%。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国家核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平均下降幅度15%,并相应下调了非居民用气的门站基准价格,减轻社会负担约160亿元,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也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铁路领域,目前正在对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18个子公司开展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监审,现在已经完成了实地审核工作,目前正在做汇总,起草最终监审报告的阶段。
 
第三句话,“强监督、促公开”。十八大以来,价格主管部门逐步建立成本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经营者成本约束,促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按照审慎推进的原则,我委指导各地先行在城市供水行业开展了公开试点,新推出阶梯水价的600多个城市均已实现了成本信息公开,经营者主动公开企业经营的情况和成本数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前公开成本监审结论。2017年我委还尝试在天然气管道运输领域实现经营者成本定期信息公开和政府定价成本信息公开,13家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在相关网站公开了价格成本相关信息,我委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成本监审结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积极探索推进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很多在听证会举行前向社会公开成本监审结论,一些省份在城市供水、供热、管道燃气、污水处理、交通、教育等行业推行了成本信息公开。
 
综合以上情况,政府通过成本监审,晒成本、亮底牌、念好垄断行业成本约束的紧箍咒,逐步改变了以前消费者被动接受垄断行业成本费用的局面,使社会不再为不合理高成本埋单,使成本监管真正取信于民,维护消费者利益。特别是另一个方面,我想跟大家分享,对于被监管对象而言,我们通过监审,对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作用也非常的明显。企业逐步从以前的被动接受,甚至还有点不愿意接受,开始转向主动适应,更加注重内部挖潜,降本增效,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比如输配电价改革,成本监审对转变电网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具有革命性影响,这种提法一点都不为过。我们通过监审,深深的感到,完成成本监审任务之后,电网企业现在已经开始根据监管需要,注重从资产、投资、财务、预算等诸多方面改进和优化内部管理。有的企业通过内部挖潜,虽然国家下调了价格,最后收益仍是基本稳定的。同样,在天然气管道和铁路运输成本监审过程中,也帮助企业明晰加强内部成本控制的方向,找准降低成本费用的关键环节,对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就介绍到这儿,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在这些年当中,我们通过价格改革,政府定价范围也在不断缩减,成本监审与政府定价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另外在价格监管的过程当中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程行云: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一下。确实是,这些年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对价格监管的要求不断提高,成本监审这个词越来越多出现在我们面前。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若干意见》,包括今年陆续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还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修订颁布,多次提到要加强成本监审这项工作。
 
成本是价格形成的基础,要科学合理的定价,成本是核心和关键。没有真实准确的成本核算,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价格决策。通俗地说,成本监审在政府制定价格的过程中发挥着“摸底数、挤水分”的重要作用。政府定价机关通过开展成本监审,准确核定经营者成本,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做到“清清楚楚亮成本、明明白白定价格”,避免把不合理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具体来说,成本监审与政府定价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成本监审本身就是政府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推进,虽然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越来越小,但是对政府定价的科学性、透明度、规范化的要求是在不断提高。刚才提到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文件,明确要求对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要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要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大家知道,目前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这三个领域,它们都具有垄断性、外部性和严重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因此政府必须对其价格进行管制,而成本监审就是政府实施严格监管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审核成本,剔除不合法、不合理、不相关的成本费用,可以防止企业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成本,获取不合理的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可以建立起对垄断行业行之有效的成本约束激励机制,推动经营者自觉降低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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