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电力现货市场相关功能规范意见的函》发布

2018-04-20 21:36:04 国家能源局  点击量: 评论 (0)
为促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引导8个试点地区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研究编制了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结算系统功能规范。

机制报价数据。

e) 其它

l 支持对系统备用信息查询与维护;

l 提供基于文件的数据导入、导出功能。

6.2.2 界面要求

a) 支持基于曲线、表格等多种方式数据展示;

b) 具备数据批量修改界面。

6.2.3 接口要求

6.2.3.1 数据输入

从能量管理系统(Energy Management System,EMS)、运行管理系统(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OMS)等外部系统接入相关数据。

6.2.3.2 数据输出

向运营系统其它子系统输出维护后各类数据,用于后续计算。

6.3 市场申报

用于各类市场成员进行数据申报并对接收的申报数据进行验证与处理。

6.3.1 功能要求

a) 支持交易申报,包括机组日前市场空载运行费用、温态启动费用、冷态启动费用、热态启动费用、最大最小经济出力、最大日启动次数、日最小运行时间、分段电力价格、最大最小技术出力、爬坡速率,以及用电侧负荷报价分段曲线或用电量申报;

b) 支持日内市场、平衡机制临时出力限额申报,包括临时最低出力、最高出力及时间段;

c) 支持缺省机组交易数据申报;

d) 支持缺省用电交易数据申报;

e) 支持对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申报;

f) 支持对市场申报信息进行监测和审批操作,审批通过后通过消息提醒方式通知申报方;

g) 支持根据申报数据类别进行申报数据输入校验;

h) 支持申报数据导入、导出操作;

i) 支持对所有私有申报数据在数据传输和数据存储过程中采用加密算法进行加密。

6.3.2 界面要求

a) 支持选择日期查询历史申报数据;

b) 支持表格、曲线、棒图、饼图等多种形式的市场申报信息展示;

c) 支持显示各市场成员未申报、已申报、审批通过、审批未通过等申报数据状态;

d) 支持审批未通过信息以消息框等方式通知申报方;

e) 支持对申报异常数据进行提醒。

6.3.3 接口要求

6.3.3.1 数据输入

支持从市场成员管理子系统中读取市场模型注册信息。

6.3.3.2 数据输出

a) 向运营系统其它子系统提供交易申报数据;

b) 向运营系统其它子系统提供市场成员运行信息、技术参数等数据。

6.4 信息发布

按照市场规则中信息披露原则,向各类市场成员、政府主管部门、电力监管部门等发布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电网运行、市场运营、市场监管等信息。运营系统保障各类市场成员无歧视地获得参与市场的必需信息。

6.4.1 功能要求

a) 支持市场预测信息发布,包括短期、超短期系统负荷预测、新能源预测等信息发布;

b) 支持检修计划信息发布,包括不同周期的输变电设备、机组的检修计划信息发布;

c) 支持联络线计划信息发布,包括不同周期的联络线口子计划及详细联络线计划信息发布;支持电网运行信息发布,包括实际系统负荷、联络线功率、实际检修容量、负荷功率、系统备用等信息发布;

d) 支持电网安全约束信息发布,包括设备限额、稳定断面限额等信息;

e) 支持中长期交易合同及计划信息发布,包括年度、月度基数合同,双边协商合同,集中竞价合同信息发布及年度、月度计划信息发布;

f) 支持市场运营信息发布,包括现货市场(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平衡机制、辅助服务市场)的出清结果、校核结果、结算结果信息发布;

g) 支持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定期发布市场各类统计平均指标及市场违规信息;

h) 向市场运营机构提供市场公告信息发布与管理,支持市场成员查看市场公告信息;

i) 支持单独向电力监管部门发布其它依据规则需要发布的信息。

6.4.2 界面要求

a) 支持按照市场成员及日期进行分类查询;

b) 支持表格、曲线、棒图、饼图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发布信息展示;

c) 支持市场发布信息下载、导出、打印功能。

6.4.3 接口要求

支持从运营系统数据库中读取需要对外发布的各类信息。

6.5 中长期合同管理

交易双方在中长期电力市场签订中长期实物合同,在分散式电力现货市场中由交易双方分解或由市场运营机构代为分解日交易曲线,参与现货市场。中长期合同管理子系统接收与管理市场主体自行分解并提交的日交易曲线,并提供中长期实物合同的分解与管理等功能。

6.5.1 功能要求

6.5.1.1 实物合同管理

a) 支持对实物合同的分类管理,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含省外框架协议电)和优先发电合同交易等。

b) 支持从中长期电力交易平台通过接口等方式,按需定期获取实物合同内容,包括年度、月度、短期购售电合同。

6.5.1.2 实物合同分解

a) 支持接收实物合同交易双方自行分解并提交的日交易曲线并按规则校验;

b) 支持根据合同内容自动或人工将实物合同分解为日交易曲线;

c) 合同自动分解可以按预设的分解规则自动分解已导入的实物合同并按负荷预测、检修计划及合同完成率等进行自动调节;

d) 自动分解的日交易曲线可以由市场操作员进行人工调整。

6.5.2 界面要求

a) 支持对实物合同交易双方的日交易曲线进行查询;

b) 支持列表显示实物合同的交易方、交易量、注入节点和流出节点等信息;

c) 支持按照购售电方、合同类型、时间等多条件的交易合同信息综合查询;

d) 支持交易合同执行进度查询;

e) 支持交易合同信息人工录入、修改及导入等操作。

6.5.3 接口要求

6.5.3.1 数据输入

a) 来自市场主体的日交易曲线;

b) 来自中长期电力交易平台的中长期计划及合同信息。

6.5.3.2 数据输出

向运营系统其它子系统提供市场主体提交的日交易曲线和中长期实物合同日分解曲线。

6.6 日前市场

日前市场交易根据市场主体提交的日交易曲线、中长期实物合同日分解曲线、市场主体在日前市场申报的上调/下调报价和机组启停报价,以日交易曲线、中长期实物合同日分解曲线、负荷预测、联络线计划等作为市场边界,考虑电网安全约束、机组运行约束、系统约束及其它可行性约束条件,每天分为若干个交易时段(如24或96个时段),优化出清生成次日组合计划和出力计划,并形成机组与用户市场出清电价。

日前市场也可按市场规则采用边际出清模式,不考虑物理约束(或仅考虑区域间约束),不进行安全校核,形成系统边际电价或分区边际电价。

6.6.1 功能要求

6.6.1.1 约束条件管理

满足机组约束、系统平衡约束、网络约束等约束条件,各约束条件可以灵活进行参数配置和生效设置。

机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

a) 机组(机组群)可调出力约束,包括机组(机组群)出力上限约束、出力下限约束,支持每个时段设定不同的上下限值;

b) 机组爬坡速率约束,包括机组升出力速率约束和降出力速率约束;

c) 机组最小启停时间约束,包括机组最小停机时间和机组最小连续运行时间;

d) 机组最大启停次数约束;

e) 机组启停出力曲线约束,包括机组开机过程曲线和停机过程曲线约束;

f) 固定计划约束,支持机组和电厂(机组群)固定计划设置;

g) 电量约束,支持机组和电厂(机组群)日发电量约束的设置;

h) 区域最小开机台数约束,支持分区设置和最小开机台数设置;

i) 机组(机组群)备用约束,支持设置机组(机组群)正负旋转备用、AGC备用设置;

j) 机组启停磨约束设置,支持设置机组启停磨出力区间;

k) 水电机组振动区设置,支持设置水电机组振动区出力区间;

l) 环保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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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沧海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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