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居民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

2017-12-18 16:44:4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发改委:居民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
 

2017年12月18日(周一)上午10:00,国家发改委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
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摘录
了其中和能源相关部分。

 

 

关于电力运行情况

 

1—11月,全社会用电量约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
点。其中,一产、二产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1%和5.5%,增速分别提高1.9和2.9个百分点;
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0.5%和7.7%,增速分别回落1.1和3.8个百分点。11月
当月,全社会用电量约5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增速同比回落2.3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1—11月,二产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59.8%,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
长3.9个百分点。其中,增长较快的是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及专用设备
制造业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增速分别为10.3%、10%和7.5%。三产用电实现两位数较快
增长,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同比增长14.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5%。

 

从发电情况看,虽然11月全国已进入枯水期,但受今年秋汛影响,当月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7.1%,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1—11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8%,火电、水电、
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4%、2.7%和17.6%。

 

 

关于LNG价格上涨

 

针对近期天然气价格特别是华北地区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我委及时采
取有力措施。

 

一是协调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千方百计增加资
源供应,加强运行调度,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部署召开LNG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部署LNG主产区(港区)、主销区等地价格
主管部门立即召开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LNG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加
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三是立即开展LNG市场价格专项监督检查。部署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市场巡查,
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经营
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后续,我委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地
方的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售
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电力市场化交易初具规模。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
了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至此,试点项目已达195个。后续,我们将启动第三批
试点的组织工作,力争2018年上半年实现试点项目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关于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突出问题,
“十三五”时期,国家在“十一五”“十二五”控制能耗强度降低的基础上,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
度“双控”行动,明确要求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50亿吨标准煤以内。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将全国能耗
“双控”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地区。

 

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双控”工作部署,全国能耗“双控”取得初步
成效。根据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今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
辖市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是:201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5%,超额完成降低3.4%以上的年度目标,全
国能源消费总量43.6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约1.4%,低于“十三五”时期年均约3%的能耗总量
增速控制目标。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吉林、安徽、河南、重庆7个省市均超额完成目标
任务。

 

从今年情况看,前三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8%,能耗总量增速约2.8%,预计
能完成能耗强度降低3.4%以上、能耗总量控制在45亿吨标准煤以内的年度目标。但相比
2016年,今年单位GDP能耗降幅有所收窄,能耗总量增速加快,部分地区完成2017年目标
难度较大。根据对各地区今年前三季度“双控”目标完成形势预警情况,一些地区近年来新上
了一批高耗能项目,一些地区对“双控”重视不够,工作措施有所弱化,要完成“十三五”本地区
“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还面临不少压力。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及时进行“双控”目标完成形势预警,组织实施重点节
能工程,健全政策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宣传引导,确保今年和“十三五”能耗总量
和强度“双控”目标顺利完成。

 

 

关于天然气供应

 

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1-11月份,全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097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18.9%,其中,国内生产天然气13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5%。进口天然气
817亿立方米,增长28.9%。因工业生产、燃气发电、化工等领域用气需求较快增长,加上“煤
改气”需求增量较大,天然气消费量呈现两位数增长,比上年增速快12个百分点,比前五年平
均增速高8个多百分点。

 

入冬以来,受北方地区取暖需求增加,以及部分气源不稳定等因素影响,资源保障压力持续
加大。为缓解供需紧张状况,针对部分地区天然气供应紧张的情况,我委和国家能源局会同
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增供保供措施,建立联合监测调度机制,协调解决突出
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协调组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主要供气企业多方采取措施,增
加天然气供应,保障民生需求。

 

一是千方百计挖掘潜力增加产量。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加快天然气产能建设及地面配
套工程投产,尽最大努力挖掘气田增产能力。组织上游气田满负荷生产,12月份已实现增产
370万立方米/日。在此基础上,明年1月份全国再增产约330万立方米/日。

 

二是进一步落实LNG现货采购。今冬明春采暖季原计划采购进口LNG共248船,合气量245
亿立方米,日均供气1.62亿立方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安排到港接卸时间,增采39船
进口LNG,增加资源供应约35亿立方米,日均增加供气2000万立方米左右。

 

三是有序开展资源互济,实现“南气北调”。在天津、浙江、福建、广东等地通过油气企业
之间资源互换,增加北方取暖地区天然气供应。12月以来,已在不同企业间通过资源置换调
剂近1400万立方米/日,预计近日可进一步增至1900万立方米/日左右。

 

四是充分挖掘能源品种替代潜力。12月8日,与环保部协商,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启动华
能北京热电厂燃煤应急备用机组,置换出天然气200万立方米/日。同时,组织地方和电力企
业适量压减燃气发电机组用气,较12月初压减发电用气800万立方米/日。合计已落实置换天
然气使用1000万立方米/日。

 

五是充分发挥储备天然气调节作用。保持各大储气库持续满负荷采气,采气量接近8000万
立方米/日,同比增长30%以上。启动金坛储气库应急采气。

 

六是发挥非居民大用户的调峰作用。优先压减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企业系统内部炼厂、
油田热采、LNG液化厂用气,增加对社会的资源供应;适量压减直供化工、甲醇、LNG液化厂、
化肥等非居民用气1500万立方米/日,确保民生用气不受影响。

 

在用气高峰时段资源供给难以同时满足民生和工业需求的情况下,我委和国家能源局会同相
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民生用气放在首位。

 

第一,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将加强衔接,支持企业进一步实施争取进口、增产增供、互换
资源等措施。

第二,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居民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
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煤改电”“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使用煤炭取暖,全力保证煤炭资源供应,
保证燃煤供热机组正常运行。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要尊重当
地群众的取暖习惯,以确保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第三,“煤改气”到位的要确保供气,包括提前和超出原有改造计划已实施改造的新增用户,也包
括之前因种种原因尚未落实供气合同的用户,只要是民生采暖用气,都将确保供应,供气有缺口
的地方要认真落实“压非保民”方案。也就是说,只要是民生用气,无论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
要无条件予以保障。同时,各地要确保用气用电安全,尤其是农村地区。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北方地区冬季采暖带动消费激增,用气量是夏季的3.5倍,部分省区市甚至
更高,季节峰谷差很大。高峰时期,为了更好的确保民生用气,将适度压减工业用气。针对近期
情况,有关供气企业已与直供大工业用户、城市燃气企业对接,根据保民生需要,启动和实施应
急预案。希望参与调峰的非居民用户特别是工业用户能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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