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华能内蒙古阿巴嘎旗别力古台一期200MW风电项目可研和勘测设计开始招标

2017-08-21 09:53:10 采购与招标网   点击量: 评论 (0)
华能内蒙古阿巴嘎旗别力古台一期200MW风电项目可研和勘测设计招标公告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内蒙古阿巴嘎旗别力古台一期200MW风电项
华能内蒙古阿巴嘎旗别力古台一期200MW风电项目可研和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内蒙古阿巴嘎旗别力古台一期200MW风电项目可研和勘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内蒙古阿巴嘎旗别力古台一期200MW风电项目可研和勘测设计
 
2.招标范围:
 
项目及送出工程工程可研、初设、施工图、竣工图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2.1 可行性研究阶段(包含送出工程):分别编制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获取风资源数据,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并按照发包人要求编制符合发包人管理要求形式的概算表;微观选址报告编制;编制风电场总体规划报告(按照全部可开发容量进行风电场总体规划,明确全场风机、升压站、道路布置方案);编制工程送出工程工程核准申请报告;绘制1:2000地形图(指远期规划40万千瓦125平方公里范围地形图测绘),提供可研所需当地近30年气象数据,并编制《项目风资源评估及风机选型专题报告》和《项目场内外交通道路工程专题报告》,提交业主单位审查并指导主机招标,编制环保,水保专篇(含详细概算)。
 
2.2 初步设计阶段(包含送出工程):工程地质勘测、工程地质详勘、1:500地形图测绘(部分1:1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符合发包人管理要求形式的概算表)、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编制风电场总体规划报告(按照全部可开发容量进行风电场总体规划,明确全场风机、升压站、道路布置方案);编制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负责获取风资源数据,并编制《项目风资源评估及风机选型专题报告》,提交业主单位审查并指导主机招标。编制《项目场内外交通道路工程专题报告》,提交业主单位审查;编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篇。
 
2.3 施工图设计阶段(包含送出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在每张图纸上开列工程量明细)、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按照施工图将现场变更全部回归至竣工图,在每张竣工图纸上开列工程量明细。)、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设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消防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施工图纸审查等工作)。
 
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范围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所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涵洞及道路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送出工程,包括输电线路及对侧间隔设备、建筑及安装工程;
 
(9)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含外经证办理)、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和送出工程两部分的可研、勘测设计招标,投标人在进行设计时,两部分分别出具可研报告及勘测设计成果,报价时需分别编制主体工程和送出工程的含税报价。由于本项目送出工程是否由招标人投资建设尚未明确,因此如招标人不负责投资建设送出工程,则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对送出工程的报价,从总报价中剔除送出工程费用。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4 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2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13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4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5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6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4.17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4.18 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及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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