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件透露:至少有6类电源可以接入增量配电网

2018-03-23 09:54:05 电力法律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增量配电不能接入电源,只能通过大电网买电。这个传言曾经伤害了很多想搞增量配电的小伙伴,他们纷纷问观茶君:如果只能从网上买电,电价怎...
“增量配电不能接入电源,只能通过大电网买电”。
 
这个传言曾经伤害了很多想搞增量配电的小伙伴,他们纷纷问观茶君:
 
如果只能从网上买电,电价怎么可能比人家电网公司便宜呢?那你说我们还搞增量配电干什么?这分明是不给增量配电留活路啊!
 
是啊,说来观茶君也觉得非常奇怪:既然增量配电被明确定义为“电网”,那自然就应该可以接入电源。如果连电源都不能引入,又算是哪门子电网呢?顶多就是一个有配网的批发商甚至是大用户啊!
 
显然,不能接入电源的增量配网,必然是有名无实的“电网”。
 
《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似乎为这一问题的争论划上了句号。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该《办法》亮点颇多,但最让观茶君和小伙伴眼前一亮的是——分布式发电可以就近接入增量配网,成为配电网的电源!!!
 
《办法》明确,分布式发电,“是指接入配电网运行,发电量就近消纳的中小型发电设施,以及有电力输出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非常清楚地说明分布式发电就是要接入配电网。而适用对象,也就是能够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种:
 
1、小水电站。须满足“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条件。
 
2、新能源发电。包括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而且,不受电压等级限制,“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均可。
 
3、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包括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等,但特别强调是“除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
 
4、煤层气发电。要求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
 
5、天然气三联供、燃煤蒸汽背压分布式供能系统。需要同时满足“综合能源利用率高于70%且电力就近消纳”两个条件。
 
6、分布式储能设施、能源综合利用系统。包括新能源微电网、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区域能源网络(能源互联网)等能源综合利用系统等。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办法》在提到这6种方式时采用了“包括但不限于”的表述,意味着:不仅仅是这6种,还可以有更多的分布式发电可以接入增量配网
 
除此之外,《办法》的亮点还有很多,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仔细研读。如果《办法》得以顺利颁布实施,则无论是对分布式发电还是增量配电的发展都是重大利好。
 
 
原标题:这个文件透露,至少有6类电源可以接入增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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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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