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确定

2020-09-04 09:46:23 国家电网报 作者:黄琳 朱佳   点击量: 评论 (0)
9月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四家电力公司的财务部门就省间配电网互
 
 
9月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四家电力公司的财务部门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价格的相关事宜进行商讨,预计9月中旬将确定电费结算价格并正式签订结算协议。
 
此前不久,四方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事项召开协商会议,确定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初步明确统一的结算价格。
 
经协商,省间配电线路将采用“网联不供户”方式实施互联互供,按照“产权清晰、便于计量”的原则设置计量关口。互联互供所产生的电量采取购售分别结算的方式,即送出方(售电单位)与受电方不抵消送受电量。由计量关口所在区域的供电公司进行现场核对正反两向表底抄表,并与对方单位核对无误后启动电费结算流程。互联互供所产生的电费由送出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与受电单位结算。
 
电费价格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各省级电力公司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交界区域电网发展水平不一致、源网荷发展不协调,不利于交界区域民生用电保障和质量提升。传统模式下各省(市)需在边缘地区以增加变电站等大额投资方式保障电力供应,投入产出效益不佳。而采取互联互供模式仅需增加一小段联络线路投资即可满足交界区域民生用电需求。这一举措可大幅度提升电网投资经济性和整体运行效益,也是相关供电公司推进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统计,一条配电网联络线投资额在100万至150万元之间,仅为变电站投资的6%。以嘉善—青浦和嘉善—吴江建设配电网联络线路为例,三地间配电网联络共节省投资约0.36亿元。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交界区域实现了多处配电网互联,已建成嘉善—青浦、长兴—广德等配电网联络线路。
 
随着配电网联络线路建设工作的推进,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结算机制不明确的问题随即出现。国网浙江电力提出跨省互联互供电费结算工作方案,并促成相关工作的开展。
 
接下来,长三角区域四家省级电力公司将加强协同,共同致力于打造共商、共建、共管、共赢的能源生态,为跨省电网“互济互保、互联互通、互通互备”保驾护航。
 
原标题: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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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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