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新动向:地方政府获更大话语权?

2017-03-29 12:55:41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新闻的信息量与其长短无关。观茶君知道,这句话还有另外一种较为极端的表述方式:新闻越短,信息量越大。(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 微信号:higuanchajun 作者:观茶君)按照这个原则来看刚刚发布
新闻的信息量与其长短无关。
 
观茶君知道,这句话还有另外一种较为极端的表述方式:
 
新闻越短,信息量越大。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  微信号:higuanchajun 作者:观茶君)
 
按照这个原则来看刚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经体〔2017〕493号),观茶君确实是很有收获。
 
该《复函》用语极为精简。大意就是福建上报了综合电改方案,两部门复函说不用报批了,文件都有了,你们自己实施吧,把方案告诉我们一声就行——“以告知性备案方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等等,观茶君想提醒小伙伴的是:有没有发现发生了变化,而且是很重大的那种?
 
是的!以前各地的电改方案都是发改委能源局“审批”,现在变成“备案”了,而且仅仅是“告知性”的!!!
 
观茶君觉得,这一改变颇具深意,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是标志着电改的四梁八柱已初步搭建完成,接下来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一锤一锤钉钉子了。观茶君判读,下一步,落实改革要求将成为核心工作。
 
二是在简政放权的原则指导下,地方政府在电改方面的话语权进一步加大了!这对于很多一心想加快电改进程的地方政府而言无疑是好消息。当然,也不排除由于各地政府的电改积极性有差异、想法有区别,而导致电改进程快慢不一、形态各异的可能性。
 
《复函》的精神会作为一个原则被确立下来被广泛适用于其他省区吗?其他省区又会有什么举动呢?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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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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