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发文要做售电 你怎么看?

2017-06-23 13:41:50 能见APP 作者:李明光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一篇电网公司要成立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的文章传的沸沸扬扬,售电公司集体炸了锅。 面对人员素质被吊打、超低服务费碾压,信誉高的电网公司,独立售电公司只能在地上被摩擦吧?!首先亮观点:这个文件并不
近日一篇电网公司要成立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的文章传的沸沸扬扬,售电公司集体炸了锅。 面对人员素质被吊打、超低服务费碾压,信誉高的电网公司,独立售电公司只能在地上被摩擦吧?!
 
首先亮观点:这个文件并不是说电网公司要成立售电公司,完全涉足售电业务都不是!只是“试点开展售电业务”。怎么理解?
 
仔细看《意见》中流程的描述,地市营销部汇总电力用户交易意向,洽谈、签订合同。 交给省电力公司在交易平台注册,制定交易策略、然后大用户亲自去交易。省电力公司汇总交易信息,反馈给地市营销部。相当于电网公司辅导增量用户注册参与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相当于没有公示的售电公司为了抢到用户,帮助用户辅导参与交易。但是并不是售电公司!
 
仔细看流程~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电网公司以低价甚至免费的方式代理用户。至于电网公司这么做的目的, 已经在意见中写得很清楚:建立健全公司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运营机制,培养打造适应售电市场竞争的专业团队。
 
所以,独立售电公司不要杯弓蛇影,这事没那么害怕!最多只是部分电力用户在省电力公司指导下,自己上阵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不过少量的服务费,省电力公司和地市营销部,在我看来并没有积极性做这个事情,独立售电公司暂时安全。
 
不过话说回来,省电力公司到底如何解释以及执行这个文件,就比较微妙了。
 
原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营销〔2017〕445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试点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工作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要求,为探索公司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有效途径,规范各单位有序推进试点,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工作目标
 
发挥电网企业在售电市场的基础和服务作用,促进健全市场规则、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减少交易环节,让终端用户享受更多改革红利;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清洁替代,推动资源在更大区域范围的优化配罝,提高公司电网利用效率和运营效益;建立健全公司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运营机制,培养打造适应售电市场竞争的专业团队。
 
(二)基本原则
 
1.省为主体,因地制宜。以省级电力公司作为公司试点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法人实体;市场活跃、业务需求强烈的省级电力公司,可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选择相关地市(县)公司,试点探索开展经营区域内的相关售电业务。
 
2.依法合规,公平竞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改革文件精神。根据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要求,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用户签订合同,公平参与售电市场竞争,避免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性竞争。
 
二、实施方案
 
(一)业务模式
 
省级电力公司试点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模式主要为由用户自愿委托省级电力公司代理或由地方政府授权省级电力公司代理用户,由省级电力公司与用户签订合同,免费或收取一定金额的代理服务费用,代理用户到交易平台进行市场注册,以用户作为市场交易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或双边协商的方式代理用户在交易平台进行购电。代理用户所购电量的降价幅度全部传导至用户,公司不参与利益调整,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省级电力公司在试点基础上,可根据政策要求和市场态势,逬一步探索通过由公司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采取与用户分成购电降价或向用户承诺售电价格等更为灵活的运营机制,不断提升公司售电市场竞争力。
 
(二)职责分工
 
试点期内,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开展相关售电业务。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省级电力公司负责本单位相关售电业务的专业管理;研究制定本单位相关售电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策略;组织协调本单位相关购售电业务的开展,负责汇总各地市(县)公司相关购售电合同并统一到交易平台组织实施。
 
2.地市(县)公司负责区域内相关售电业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用户相关售电业务的推广、培训、洽谈及合同签订;负责区域内相关售电业务的用户关系维护。
 
(三)业务流程地方政府授权省级电力公司代理用户开展售电业务的,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用户自愿委托省级电力公司代理开展售电业务的,按以下业务流程办理:
 
1.客户洽谈。由地市(县)公司营销部对所属客户服务(分)中心、供电所收集的相关用户信息进行梳理,对有合作意愿的市场化用户组织开展洽谈,及时掌握用户用电需求、购电方式选择,主动向用户提供代理购电咨询服务,开展相关售电事宜的洽谈。
 
2.合同签订。地市(县)公司营销部根据与市场化用户的洽谈结果,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用户签订代理服务合同意向书,并报送省级电力公司营销部审核。省级电力公司营销部审核通过后,由地市(县)公司与用户正式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并将合同报送省级电力公司营销部。
 
3.市场交易。由省级电力公司根据所签订合同,代理用户到交易平台注册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根锯合同中与用户约定的电量、电价等关键信息,研究制定代理用户购电的方案策略并通过交易平台组织实施,具体可参照大用户直接交易的相关规则和流程。
 
4.合同执行。交易达成后,省级电力公司营销部将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信息反馈至地市(县)公司营销部;地市(县)公司营销部将交易结果告知用户,并做好市场交易结果的执行。
 
5.费用结算。由地市(县)公司营销部向签约用户提供电费结算、收费等服务,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用户收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开展相关售电业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各项责任,形成纵向指导、横向协作、共同推进的有效合力。
 
(二)注重科学决策
 
各单位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汇报,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做好可研论证、效益测算和风险防范;根据售电市场实际形势,因地制宜、因企施策,通过实践探索逐步完善公司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运营机制。
 
(三)强化舆论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资源,为公司试点开展相关售电业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有效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化解舆情危机,切实维护公司形象。
 
(四)规范试点流程
 
各单位可按照自愿试点原则,根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试点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实施方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将方案正式行文报国网营销部,总部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批复实施。
 
(五)确保优质服务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电力普遍服务和保底供电服务义务。确保向所有市场主体及用户无差别、无歧视地提供报装、计里、抄表、维修、结算、收费等各类供电服务,严格做到一视同仁。
 
国家电网公司
 
2017年5月31日
 
(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7年5月31日印发
 
另据微信公众号晶见报道《国网发文将开展售电业务 凛冬将至?》中称,留给场内售电公司的时间已不多了,不管业务发展得如何都需要有居安思危的思想。毕竟拥有丰富的客户关系和技术、数据积累的电网企业在硬实力上是领先绝大多数售电公司的,但从另一方面看,正如国网文件所提到的这也有利于售电市场的建设,促进健全市场秩序。
 
对于国网要做售电这件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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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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