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电力央企公司制改制任重道远

2017-09-05 15:34:59 能源研究俱乐部  点击量: 评论 (0)
在我国当前的101家中央企业中,尚有包括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69家集团公司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这69家央企须在半年时间内完成从全民
在我国当前的101家中央企业中,尚有包括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69家集团公司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这69家央企须在半年时间内完成从全民所有制到公司制的“变身”。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公司制改制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从而激发其发展活力。公司制最大的改变还体现为企业的公司化治理与市场化经营,在公司制下,国有资本按照所占股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是完整的市场主体,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启了。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多年改革,到2016年底,中央企业的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2%,全国超过9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一大批国有企业建立了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企业规模与效益获得大幅提升。这并不是简单地来源于垄断,也不是单纯来源于银行的特殊支持,更多的是这些年来国有企业痛定思痛迈向市场的结果。
 
相比之下央企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革步伐稍嫌缓慢。改革进行20多年,仍有超过半数的央企集团是全民所有制性质。一些企业虽然在形式上改制了,也建立了董事会,但是董事会制度没有真正落实。这在本质上不能称之为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改制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央企公司制改制推进难,不仅有历史原因、体制原因,还有改革意识不到位的因素。很多央企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多由原各部委投资形成,产权结构大多是国有独资,资产规模庞大且组织结构复杂、利益多元,改革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又因为改制可能会动了这些央企原本享受的政策待遇和资金扶持的奶酪,从而企业自身改革动力不足。因而,相对于地方国企和中小国企,央企体制机制转换的困难和阻力更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央企体制机制的弊端逐渐显现,突出表现为有实力缺活力,创新不够灵气不足。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也从本土蔓延至全球。在与国际一流企业的较量中,显现出我国一些央企大而不强、强而不优的问题。
 
只有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才能树立危机意识。而长久不懈的危机意识,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央企公司制改制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的大势所趋。
 
按照《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时间表,69家未经公司制改革的中央企业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可以想见,今年下半年将打一场央企公司制改制的收尾攻坚战。
 
我们所关注的几大电力央企均提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1+N”文件精神,推动改革方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提出把完成改制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五大发电集团也分别提出要完成公司制改革,建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加强董事会建设,做好章程及规则修订工作。电力央企完成公司制改革,将为接下来进一步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打下基础。
 
到了年底,中央企业将全面进入公司制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国企改制画上句号。改革并非企业组织形式的简单变更,而是要切实转换经营体制机制,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独立市场主体。而从当下形势判断,对于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央企其实才刚刚站到起跑线上,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原文首发于《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7年8月18日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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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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