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十个难题,已有明确答案

2017-09-14 12:00:5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新一轮电力改革的焦点之一,106个试点项目让许多中小配电企业燃起了进军增量配电业务的斗志。然而在一步步争取增量配电网的过程中,大家遭遇了许多令人头疼的难题。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国家能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新一轮电力改革的焦点之一,106个试点项目让许多中小配电企业燃起了进军增量配电业务的斗志。然而在一步步争取增量配电网的过程中,大家遭遇了许多令人头疼的难题。
 
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同志在6月17日的中小配电企业论坛上,针对大家关心的十个难题作出了解答,给大家带来了一场“及时雨”。快随小编来看看吧!
 
 
我们了解到增量配电改革文件落地过程中,各试点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借这次论坛机会,我把我们工作推进中的想法,针对当前一些问题的态度,跟大家做一个报告。希望起到帮助大家理清思路、坚定信心的作用。
 
01
项目业主确定的问题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说的得很清楚——通过市场化手段公平、公开招标选择确定。大家觉得,在上报试点项目的时候已经有明确的业主了,办法又要求要通过公平公开招标的程序,两者相互矛盾。之前有人把这个问题比做是“之前已经有对象了,怎么把结婚证领到”的问题。我们总的要求是公平公开招标,但是对具体问题可以分4类处理:
 
1.既有的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项目业主(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可以直接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配电网项目的业主,向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申请领取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2.在去年10月份的《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地方政府已开展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按照之前已经明确的项目业主、供电范围和建设计划抓紧推进。
 
3.办法出台以后策划的项目(106家以内),由地方政府履行一定的市场化业主确定程序。
 
4.对今后新策划的增量配电项目,地方政府应一律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优选确定项目业主。
 
02
对项目业主的资质要求问题
之前媒体也在关注——政府对配电网建设运营公司有业绩要求,但是这个业务是新开展的,大家都没有业绩,怎么办呢?到底政府要求什么资质?针对这些问题,资质中心后来下发的《通知》里已经讲清楚了,在招标确定项目业主时,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资质要求。在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则有资质和条件要求。
 
03
 配售电公司股比问题
我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网。相关政策文件对配售电公司股权结构没有要求,配售电公司可以结合各自情况自主决定独资或者是合资。我们在《办法》和《通知》中写入——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是在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运营量配电业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进一步措施,旨在鼓励电网公司拿出更多的自身辖区内存量配电网业务,以股权合作、PPP等方式交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打破电网企业垄断地位,推进放开各类配电业务。
 
04
重复建设问题
电网重复建设降低了电网供电设施负载率和利用率,造成各级国有资产闲置,且电网重复投资成本将反应在输配电价,转移给其他市场主体,推高全社会的用电成本。因此,我们下一步会以配网规划为抓手,规范重复建设。我们正研究界定重复建设的标准,予以规范。有些地方政府已经核准企业来建设电网,但由于各种原因,在预计时间内,达不到地方需求,地方政府也可以收回来。因为按照当时核准文件的要求,在一定年限内是要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地方能源部门完全有权收回来重新确定建设主体。
 
05
公平接入(互联)问题
按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要求,配电网运营者享有公平接入电网的权利,大电网企业应按照电网接入的有关规定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我们下一步将组织编制电网接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电网接入原则和流程,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
 
06
非电网企业所有的存量电力资产问题
《办法》明确规定,“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存量配电网,适合于本办法”。而且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之前没有取得配网运营权的,可以向地方部门和派出机构申请开展配电网业务。
 
07
配售电业务结算问题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已作出明确解释——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电费发票。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可根据发改委上述意见,研究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08
保证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公平竞争问题
目前,电力市场交易中存在电网企业以“代报”的方式参与竞争的现象。一方面,电网企业对社会资本售电公司形成压倒性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售电公司的电力用户所受干扰日渐增加。对上述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打击任何市场主体违反公平竞争,阻挠改革进程的做法。同时,适时组织开展改革成效评估,如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在竞争性售电业务领域确实处于垄断地位,阻碍市场公平竞争,我们将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促进电力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
 
另外,关于配售电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盈利和竞争问题,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我认为的配售电公司盈利点有三点。第一是按核定的电价,获得配电受益;第二是代理区内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第三是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等增值服务。
 
我认为的配售电公司竞争力也有三点。第一点,对系统运行友好,对负责的区域内负荷预测更准确,提供相应的辅助服务。第二点,对区域发展友好,这是增量配电业务运营公司最核心的竞争力;配电运营要和所在区域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灵活性和应对需求变化快的特点。第三点,对用户用能友好,我们鼓励大家向多种能源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好的能源服务,这才是配售电公司将来发展的方向。
 
09
地方电网专线建设问题
个别地方电网以推进配售电改革为名,在规划外自行新建火电机组、违规建设专线,实施一体化垄断经营,看似局部用户受益,实则扭曲了全社会发用电秩序,与改革精神背道而驰。我们应该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满足地方发展需求,从根本上抑制地方电网无序发展的冲动。
 
10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我们的工作重点有3项:
 
1.梳理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根据上述路径形成可复制模式向其他地区推广。
 
2.在积极总结有益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配售电改革范围,适时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3.依托电改综合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等地的改革成果和平台,借助积极参与配售电改革各方主体的力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自主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创新配电网建设投融资模式、混合所有制模式以及特许经营模式等,吸引社会资本进一步参与电力市场,加快配售电改革的推进步伐。
 
最后,我想和大家说几句话:大家要坚定信念,目前所碰到问题都是阶段性的。大家要注意规范发展,我们会积极化解中小配电企业在增量配电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希望大家在推进过程中,把自己的想法和碰到的困难跟我们沟通,我们会想办法解决。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推进配售电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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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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