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取消后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10-25 16:16:54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关注丨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取消后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电工考试点、办证点及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近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资质函〔2017〕101号),就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取消后的衔接及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现就我省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决定以及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要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取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决定要求,并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切实做好过渡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有关工作。要准确把握节点性时间要求,2017年9月29日以后各单位不再受理许可证报名申请,2017年10月25日之后不再组织考试。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2017年10月31日以后我办将停止电工有关的许可决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组织好过渡期的培训和考试。
 
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按有关部门下发的新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严肃过渡期电工考培管理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苏监能资质〔2015〕90号)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过渡期的培训组织、考务管理、续期注册等工作。要加大监考力度,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处理作弊等违纪行为。要加强人员审查,严防发生虚假考试、代考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考培人员管理 
 
各单位要积极加强电工考培管理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自觉树立规矩意识,恪守廉洁意识,提升服务意识,严防过渡期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四、规范做好进网作业电工考培的衔接工作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取消后,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电工培训、考试、取证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将所有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录入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网上信息管理系统。2017年10月25日后,停止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包括续期注册远程教育培训)、考试及其相关收费。2017年10月31日后,我办撤销各电工考试点、办证点的有关授权和委托业务。后续工作按有关部门下发的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各电工考试点、办证点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办资质管理处,并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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