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投资研究报告:2018-2020年电力供应将延续宽松状态

2018-04-08 11:28:32 渤海证券   点击量: 评论 (0)
本周行业观点:史上最严燃煤自备电厂整治方案出台,加快机组优胜劣汰,利好存量优质大机组。1、2018年投资策略核心观点:2018年用电量将维持中
本周行业观点:史上最严燃煤自备电厂整治方案出台,加快机组优胜劣汰,利好存量优质大机组。
 
1、2018年投资策略核心观点:2018年用电量将维持中速上升,供应格局延续宽松状态。受宏观经济的新常态与美国税改带来的影响,拉动电力需求的第二产业增量降低。受其影响,我们预计2018年全国用电量增速5.3%,2019-2020年,年均增速4.1%,至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约为7.2万亿千瓦时。2018-2020年电力供应将延续宽松状态。
 
2、燃煤自备电厂整治方案出台,为史上最严。3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全国燃煤自备电厂的建设和运行提出了24条整治意见。主要包括:1、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原则上不再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2、禁止以各种名义将公用电厂转为燃煤自备电厂。严禁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局域网、微网或专用供电线路。引导燃煤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3、自备电厂自2016年起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2018年底前缴清,2016年前欠缴的三年内缴清。4、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必须和其他工商电力用户一样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5、燃煤自备电厂必须按照公用电厂同等标准进行环保设施改造。6、推进燃煤自备电厂用煤由铁路运输。7、服从电网调度管理。8、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自备电厂。
 
从整治意见可以看出,此次针对燃煤自备电厂的治理力度之严前所未有,标志着煤电去产能从公用电厂深入扩散至燃煤自备电厂,燃煤自备电厂不再“独善其身”,而是和公用电厂一样进入优胜劣汰的新阶段。如果治理方案得到实施,则利好现有存量优质大机组。
 
原标题:电力行业投资研究报告:2018-2020年电力供应将延续宽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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