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约谈20家转供电单位 不得提高非直抄用户电价标准

2018-08-30 10:18:56 孝感日报 作者:周莹  点击量: 评论 (0)
8月27日,孝感市物价局和国网孝感供电公司联合召开会议,约谈城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写字楼等20余家电力非直抄(转供电)单位负责人,要求其对所属转供电的商户、租赁户、门面、承包人等终端用户收缴电费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目录电价》,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

8月27日,孝感市物价局和国网孝感供电公司联合召开会议,约谈城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写字楼等20余家电力非直抄(转供电)单位负责人,要求其对所属转供电的商户、租赁户、门面、承包人等终端用户收缴电费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目录电价》,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目前,湖北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价格为:不满1千伏0.8251元/千瓦时,1—10千伏0.8051元/千瓦时;居民合表用户(非直抄)电价为0.58元/千瓦时。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非直抄用户用电总分表之间产生的正常电损比例不得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非正常电损由转供单位承担,不得向用户分摊,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与电价捆绑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不得提高非直抄用户电价标准。

据悉,我市从去年起开展规范清理电网和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但市物价局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仍有部分转供电主体存在不执行电价政策和降价措施、擅自提高电价标准、“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导致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有效传递和落实到终端用户。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9月起,市县物价部门将对转供电单位进行检查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对外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市民如发现电价违规行为的可以向12358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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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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