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力央企整合看核工业改革走向

2018-09-06 14:12:22 能源杂志  点击量: 评论 (0)
电力央企整合和核工业改革应同步规划和实施。在进行电力央企重组的同时,同步解决我国核工业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电力央企整合和核工业改革应同步规划和实施。在进行电力央企重组的同时,同步解决我国核工业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最近,国家电投原总经理孟振平调任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南方电网公司原董事长李庆奎退休,这一人事调整后,国家电投总经理职务暂时出现空缺,此外,华能集团总经理黄永达、大唐集团董事长陈进行近期先后退休离任。

人事空缺解除了央企重组的一大障碍,相关电力央企的重组整合再次引起业内关注和猜想。

早在2017年7月,就曾有华能集团和国家电投重组的官方信息,时任国家电投董事长王炳华对媒体表示“大家都有意往一起想”,并进一步指出,电力行业目前的市场主体太多,发展雷同,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整个行业的效率和效益。但此后一直没有进展,直到今年3月份,华能集团董事长曹培玺称没有与国家电投合并的计划,两集团合并的消息暂时消匿。

近期,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央企将分层分类推进整合,在继续做好集团层面重组的同时,打破企业边界深入推进专业化整合消匿。行业方面,积极稳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等领域企业的战略性重组,通过重组整合加快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十八大以来国资委已主导先后完成20组38家中央企业重组,目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数量已降至96家。96家央企中包括11家电力企业,按电力品种分,有以火电为主的华能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以水电为主的三峡集团和以核电为主的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还有以火电为主、大力发展核电的国家电投集团。

核电央企重组的逻辑

对于涉核央企,目前已完成两起合并重组,但两起重组背后的逻辑有着本质的差异。2015年,国家核电和中电投合并组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本质上是核电和常规电力品种的组合,由企业自行实现不同电力资产的投资和利用平衡。当然,原中电投本身就已具备核电业主资质,与国家核电合并后,则形成了与中核、中广核基本对等的反应堆技术、工程设计、运营管理等一体化的核电全产业链。

对于中核集团和中核建的合并重组,其背后有另外的逻辑。中核集团和中核建集团同为核心军工企业,也曾经同属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核集团虽然是三大核电运营商之一,但其更重要的业务定位是核军工,核燃料循环产业与核电构成其双主业。中核建集团则主要涉及核工业土建和设备安装业务。两者合并的本质是业务互补,合并后形成囊括核电、核燃料循环以及核设施建设的完整核工业全产业链集团。另外,两家核军工企业合并也有助于整合和加强我国核军工能力。

我国核工业的结构较为特殊,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纯粹的核蒸汽系统供应商(NSSS)和核电运营商,核电企业不断向上游产业拓展形成核电全产业链,国家核电和中电投合并前,一个是核电技术+工程设计方,另一个则是核电业主,合并后同时实现了核电完整产业链以及核电和其它电力品种的组合。从国家电投的组建成立,一定程度上也可窥见决策层对核电企业整合的基本思路,即参考美国、法国和日本等核电大国的普遍做法,实现核电和常规电力的横向融合。

2017年5月,彭博社曾援引内部人士消息报道称,国资委正在考虑将几家大型电力央企重组为三大电力集团,中核、中广核和国电投三家核电运营商分别与神华及五大发电集团合并。后来,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实施煤电一体化重组,彭博的消息被证伪。

然而,仅从核电企业的角度去看,彭博报道的方案与国电投模式几乎完全一致,一方面保留核电及其上游配套产业(技术、工程设计等)的多元化,维持三分天下的局面;另一方面,实现核电和其它电力品种的横向融合。从电力调度和消纳的角度,火电、水电、核电等不同发电品种在一个集团内部统筹调节,可大幅提高总体经济效益,避免电力资源浪费。

我国核工业改革的另一热门方案无疑是核工业大一统,这一方案的优势不言而喻,国际上也有俄罗斯、韩国等核工业强国的成功案例。从目前我国核工业的既有现状和形势出发,核工业大一统的焦点在于中核和中广核两大核电集团的合并,两集团自主研发并已实现融合的自主三代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更是成为两集团合并的契合点。

然而,如果说两家集团合并的最大利好是做强华龙一号推动核电走出去,在当前国际核电发展形势下,这样的理由明显缺乏支撑。福岛事故后全球核电发展持续低迷,核电走出去雷声大雨点小,实质落地的走出去项目仍屈指可数,通过两大核电集团合并推动华龙一号走出去并不具有合理性。此外,目前华龙一号已完成技术融合,华龙国际公司成为技术统一平台,进一步整合两家集团工程设计和核电运营部分的必要性大为降低。更为重要的是,核工业大一统方案意味着必须再次拆分刚完成合并的国家电投,剥离其核电业务。

核工业改革思路

电力央企重组和核工业改革的交集是核电。如前所述,国电投模式实现了核电和常规电力的横向整合,如果按照这一思路同时实施我国电力央企整合和核工业改革,则必须进行既有核工业的纵向拆分,具体而言,应将核电及其配套产业(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从核工业中剥离,回归其电力属性,核军工属性明显的核燃料循环及核建业务,则整合为单独的核工业集团,作为平台性“辅业”同时服务于核电和核军工,由此将形成“核、电分离”的产业结构,涉及核军工业务的核工业集团保持完整性,民用属性突出的核电则融入常规电力,按市场化方向发展。这种改革既有利于加强我国核军工能力,也有助于推进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

事实上,核工业“核、电分离”的改革思路在电信和航空领域均得到了成功实践。2014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电信企业联合成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铁塔公司),成为电信基站的公共服务平台,也解决了三家电信企业的基站重复建设问题。

2016年7月,国资委对中航工业集团的飞机和发动机业务实施了拆分剥离(所谓“飞发分离”),并整合中国商飞等其它40多家单位的发动机产研业务,按照资产行政划拨的方式,组建成立了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发”),成为第十一家军工央企,中国航发将同时覆盖军用和民用航空发动机的设计、研发和制造,成为独立、统一的公共保障平台。此外,我国油气领域的管网业务也在规划相同模式的改革,即将三大石油公司的管道资产拆分组建单独的国家管网公司。

从国际经验看,核工业大国法国对其两大国有核企的新一轮改革重组,则实施了核电和核燃料循环的进一步分离,将原阿海珐集团的反应堆设计业务(NP)剥离由核电企业EDF控股,组建成立纯粹的核燃料循环专业化公司(Orano)。

笔者认为,我国电力央企整合和核工业改革应同步规划和实施,在进行电力央企重组的同时,同步解决我国核工业存在的结构性问题,通过实施“核、电分离”,有效促进我国核工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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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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