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降了!四川长宁电价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价

2018-09-20 09:42:24 四川新闻网 作者:陈刚  点击量: 评论 (0)
9月18日,经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改局批复,该县电力销售价格即日起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价。即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下调0 087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最低下调0 1088元,最高下调0 2328元。经测算,每年该县将约减少用电成本近3120万,百姓初享电力改革“红利”。

9月18日,经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改局批复,该县电力销售价格即日起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价。即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下调0.087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最低下调0.1088元,最高下调0.2328元。经测算,每年该县将约减少用电成本近3120万,百姓初享电力改革“红利”。

据悉,根据长宁县人民政府与国网宜宾供电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该县委托国网宜宾供电公司正式代管长宁县电力公司,该县电力销售价格定于2018年9月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价。该县是继江安县、南溪区之后,在宜宾市国家电网直供区范围外第三个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网同价的区县。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用电客户16.5万户,调价后电力销售类别简并为“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四类。该县原电力销售类别中“工商非普”、“工商非居”、“工商商业”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据长宁县电力公司有关人员介绍,此次电价调整涉及该县各用电类别电价,使电力公司年售电均价下降0.0706元/度。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下降0.087元/度;“农业生产用电”下降0.0344元/度;旅游业用电由原来0.8447元/度,降为0.7344元/度,此将在原优惠电价的基础上再降低0.1103元/度;“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下降幅度最大,达到0.2328元/度。

此次电价调整有二个特点:首先,长宁县原居民用电为0.6094元/度,与国家电网直供区同价后,电费降为0.5224元/度,旨在支持地方脱贫攻坚工作,惠及民生;其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降幅最大。以长宁某超市为例,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该超市用电38万度,支付电费约40万元。本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下调后,该超市每年电费支出能节约近10万,大大降低了用电成本。

长宁县电力公司还特别提示:因本次电价调整涉及电力客户多,且有数万只表计不能远程修改电价,需由电力公司组织人工现场更改电价,工作量巨大。能远程更改电价的智能电表客户和未更换智能电表客户电价调整工作将于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不能远程更改电价的智能电表客户电价调整工作在2018年10月底才能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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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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