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 配额制第二次征求意见下发 可再生能源长效机制现雏形

2018-09-27 10:45:24 东方证券 作者:彭翀  点击量: 评论 (0)
9月17日,国家能源局新一轮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稿正式下发给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主旨是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消纳。

9月17日,国家能源局新一轮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稿正式下发给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主旨是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消纳。

核心观点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简称“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简称“非水电配额”),是指国家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电力消费规定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并具有一定约束力。配额制的义务主体为电力消费端,各类从事售电业务的企业及所有电力消费者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包括电网公司的各省电力分公司等六种类型。

对各配额义务主体的配额完成情况考核以核算绿证的方式进行。绿证交易可以部分代替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补贴,可再生能源电力通过绿证交易可获得市场增量收益,可再生能源基金在发放补贴时对绿证部分做相应扣减。配额制与绿证的配合,短期内将解决部分补贴问题,长期内有助于建立促进消纳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长期健康发展。

明确奖惩机制,具有较强约束性。对最终未完成年度配额的配额义务主体,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省级电网企业向其代收配额补偿金,补偿配额义务主体履行配额义务差额部分。此外,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超额完成配额指标的省份增加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规模指标。对于未达到配额指标的省份,则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不在该区域开展新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试点示范工作。

与2018年三月份下发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版征求意见稿的非水电配额有进一步提高,初步测算2018年非水电配额从8.1%提升至8.5%,2020年非水电配额从10.1%提升至10.7%,以2017年非水可再生电力为基数,2018年和2020年可再生电力需增加750亿kWh和3000亿kWh,风电、光伏总发电量较2017年分别需增加15%和60%以上,未来2年新能源装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新一轮配额制征求意见,短期内为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压力提供了可行方案,同时配额比例的提升也有利于新增装机的持续增长。

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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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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