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规范

2014-11-25 22:35:07 国家电网报 作者:齐立强   点击量: 评论 (0)
11月14日,记者从国家电网公司安质部获悉,公司日前印发了《国家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突出预防为主,深化风险管理,努力构建全面覆盖、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责任明确、闭环落实的电网运行风险
11月14日,记者从国家电网公司安质部获悉,公司日前印发了《国家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突出预防为主,深化风险管理,努力构建全面覆盖、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责任明确、闭环落实的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电网运行风险管控水平,有效防范电网安全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总部示范先行、逐级稳步推广”的原则,在建立并有效运转直调系统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基础上,认真总结各级电网运行风险管控工作实践成效,规范各级电网运行风险预警职责、流程、措施和要求,针对电网运行方式调整、设备缺陷或异常、运行环境变化等带来的运行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预警管控措施,全面覆盖总(分)部、27家省公司、394家地市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建立总(分)部、省公司级、地市公司级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按照“分级预警、分层管控”原则,总(分)部负责直(分)调系统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省公司负责省调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地市公司负责地(县)调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总(分)部负责发布直(分)调系统可能导致五级以上电网安全事件的风险,并对全网可能导致四级以上电网安全事件风险预警管控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省公司发布省调管辖范围内可能导致六级以上电网安全事件的风险。地市公司发布地(县)调管辖范围内可能导致七级以上电网安全事件的风险。公司明确提出了直(分)调、省调、地(县)调电网运行风险预警发布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明确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流程,要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例会、安监一体化信息系统“两个平台”作用,规范电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发布、承办、反馈、解除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年、月、周”电网运行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年度、月度、周分析。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条件,在生产早会、周生产例会发布预警,明确责任部门,提出管控要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及时反馈,形成闭环工作机制。风险预警通知单统一在安监一体化信息平台挂网、解除,做到规范高效管理、逐级闭环管控。
 
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重点抓好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落实“两个环节”,满足“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可靠性”要求;全面评估可能对电网运行安全和电力供应构成影响的风险因素,不遗漏风险;有效辨识风险,准确判明风险大小,确定预控范围,明确预控要求,不放大风险、不降低标准;制定切实可靠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管控措施,抓好与电网应急工作的有序衔接,针对电网风险可能失控的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全方位做好电网运行安全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将建立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评估、检查、考核机制,不断提升运转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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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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