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网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集中竞价)直接交易

2018-07-20 10:26:24 国际电力网  点击量: 评论 (0)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新疆电网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集中竞价)直接交易公告》,2018年7月23-24日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四)交易结算

1.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分别进行结算。

2.针对发电企业,下半年采用基数优先结算的方式,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统一调偏处理,电网企业不参与利益调整。具体结算方案另行印发。

3.由电网公司按照发电侧交易成交价格与发电企业结算,按照代理价格与用户结算,代理价格与用户侧交易成交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电网企业与售电公司结算。

(五)偏差违约电量处理

1.每月15日前允许用电企业对次月计划进行一次调整(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由售电公司统一提出申请),具体以结算方案为准。

2.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按照每户分别计算违约电量,违约责任由售电公司承担,售电公司与所代理用户违约条款由售电公司与其代理用户自行协商和收缴。

3. 2018年第一批直接交易偏差电量滚动至9月30日。

4.第一批直接交易存在偏差电量的用户(含售电公司代理)在下半年直接交易中不能改变参与交易的方式,由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不能变更代理关系。对于代理协议中已明确代理周期为上半年的售电公司和用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提交下半年代理协议,否则偏差电量不能滚动,并按原执行期和规则要求追究违约责任。若第一批直接交易存在偏差电量,且在第二批直接交易公告前按要求足额缴纳违约金,在下半年直接交易中可以改变参与方式(自行参与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和代理关系。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交易时间、地点

交易开市时间:2018年7月24日10:30-18:00(北京时间)

交易培训时间:7月24日10:30,北疆用户现场培训;15:00-18:00,南疆用户现场培训。参加交易培训的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就座。

交易培训地点:徕远宾馆2号会议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225号)。

(二)参会要求

1. 相关市场主体根据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因场地有限,准入的市场主体数量较多,每个市场主体(火电企业、电力用户)参加培训人数限定1人。

2. 交易开市后,相关市场主体可通过外网自行申报,不受地域限制。若市场主体到现场申报,需携带具备上网功能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等到会。因未按要求带相关设备造成无法正常申报,责任由相关市场主体承担。交易现场全程禁烟。

3.代理中小用户数量在20个及以上的售电公司应填写直接交易申报单(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在交易当天18:00前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详见附件。纸质版交易申报单仅能提交一次,若重复提交,按时间顺序以先提交的纸质申报单为准。若相关售电公司逾期未提交申报单,则其代理的用户分月交易电量计划按交易执行周期个月平均分配。交易申报总量以系统申报为准,纸质单仅作为申报用户分月计划及交易数据备案,若交易运营系统无申报数据,视作该企业放弃本次直接交易。

4. 2018年未提交过入市承诺书的市场主体,需从交易平台下载模板并自行打印一式四份《入市承诺书》(含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并加盖公章,交易当天18:00前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三)平台技术支持

请具备交易资格的市场主体提前检查交易运营平台账号和密码,确保交易正常进行。如有问题,请拨打交易平台项目组电话或在新疆电力交易QQ群内咨询。交易一旦开市,平台账号、密码锁定、重置等问题无法进行处理。

交易运营系统网址:http://pmos.xj.sgcc.com.cn,项目组电话:0991-2926341,新疆电力交易QQ群号:633197325,新疆电力交易微信公众号: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四)未尽事宜可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2926349;传真:0991-2926384。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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