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消纳“红黑榜”

2018-11-08 16:56:16 南方能源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17个省(区、市)已经提前完成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广东、山东、浙江、福建等14个省(区、市)尚未完成日标。

可再生能源消纳“红黑榜”

本刊记者刘斌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17个省(区、市)已经提前完成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广东、山东、浙江、福建等14个省(区、市)尚未完成日标。但随着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比重提升,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缺口将进一步扩大,而水电与煤电或将难以承担其带来的电力成本上升。

根据《报告》统计数据,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979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1945亿千瓦时,占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70.40_/{o,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只有5025亿千瓦时,仅占29.6%。尽管非水可再生能源与水电发电量相差悬殊,但舣方电力装机相差无几,截至2017年底,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为3.09亿千瓦,水电装机(含抽水蓄能)3.41亿千瓦。

2017年,全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已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到2020年,这一目标值为9%。2017年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已为近三年最低,只有3579小时,火电利用小时数为4209小时。

距2020年已不足两年时间,部分省份距离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的目标值仍有一定差距。广东、海南、重庆低于2020年目标的50070。海南省完成度最低,其2020年目标值为10%,但截至2017年只实现4.7%,与目标值差距达到5.3%。广东省2020年目标值为7070,但2017年只完成到3.2%。重庆目标值为5010,2017年也仅完成到2.4%。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答记者问中透露,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最终稿)初定今年上半年出台。

根据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未达到配额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电源建设规模、取消该区域申请示范项目资格、取消该区域国家按区域开展的能源类示范称号等措施,按区域限批其新增高载能工业项目;对于未完成配额指标的市场主体,核减其下一年度市场交易电量,或取消其参与下一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的资格。

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也是国家能源局工作重点之一,国家能源局提出到2020年,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根据《报告》统计数据,2017年,水电发电量1194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6%;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光伏发电量118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

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方面,大都分地区完成了最低保障收购。只有新疆Ⅲ类资源区、甘肃、宁夏、吉林Ⅲ类资源区未达到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新疆、甘肃、宁夏、陕西、辽宁Ⅱ类资源区未达到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