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人的偏差电量 ——电力市场之现实思考

2017-03-03 09:34:41 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赵克斌  点击量: 评论 (0)
【作者的话】做为发电企业的一名营销人员,自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行以来,在工作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并因此而困扰。这些问题有大有小、有难有易,许多问题还会涉及电力市场理论、政策以及规则等方面,往
【作者的话】
 
做为发电企业的一名营销人员,自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行以来,在工作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并因此而困扰。这些问题有大有小、有难有易,许多问题还会涉及电力市场理论、政策以及规则等方面,往往苦思冥想不得其解,虽然有的问题有时候也会豁然开朗。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规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有些理论为什么不能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问题的结症在哪儿?有没有其他的方法或途径?《电力市场之现实思考》系列就是汇集了对这些问题的感受与看法、心得与辨析。
 
作者力争近期推出的系列包括:
 
《电力交易不交集之惑》
 
《烦人的偏差电量》
 
《剔除容量之差别》
 
《一锤子买卖之风险》
 
《嘿 我是直购电》
 
《初探电力现货市场--揭开你的神秘面纱》
 
《市场力的现实表现》
 
敬请期待!!!
 
 
烦人的偏差电量——电力市场之现实思考系列二
 
厂网分开以来,发电用电长期“背靠背”,调度机构基本按照“同类同权”原则对发电企业实行“三公”调度,年度利用小时偏差控制在±3%即可。多年来,利用小时成为发电企业间一个极其重要的对标指标,发电企业“跑调度”的目的就是都想实现年度+3%而不是-3%。但跑归跑,重要的是机组的可靠性,特别是一旦机组在12月出现大的故障,负偏差可能就不可避免,除非你这时还有备用机组。对发电厂而言,同样的非计划停运发生在12月份和发生在其他月份是有区别的。不过,事就那么大点事,有时只能怪运气。
 
自从有了市场电而且占比越来越大后,电量平衡与偏差问题就变的复杂起来。一般情况下,采取市场电优先于计划电的结算次序,目的是想优先保障市场契约的执行,电量平衡矛盾即电量偏差由计划电“兜底”。但这不是难点和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电量“双轨制”以来,产生市场电量偏差的因素复杂,不同的原因尽可能采取对应的处理方法。
 
忽视周期内电力电量平衡工作,不遵守下列电量平衡公式,就会使市场电量与优先发电以及其他非市场电量之间在发电总空间中产生冲突,有人把这种冲突叫相互“挤占”,于是有了优先发电次序。挤占现象的主要根源是周期内所有发电权指标盘子大于实际可发电空间。
 
① 总发电量=优先发电量+其他发电量+直接交易发电量
 
②总用电量=优先用电量+其他用电量+直接交易用电量
 
③优先发电量≠优先用电量
 
④其他发电量≠其他用电量
 
⑤优先发电量+其他发电量=优先用电量+其他用电量
 
⑥直接交易发电量=直接交易用电量
 
违反上述电量平衡情况在大多地区还不大可能发生。但是,优先发电占比过大的地区(如甘肃、青海、云南等),要做大直购电规模,就必须把部分优先发电也纳入市场。纳入市场的优先发电可以“价格接受者”身份优先发电。直购电规模超限以及按年度开展直购电是造成某省2015年发用两侧偏差电量大且发电侧直购电合同完成率低的主要原因。但愿这只是一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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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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