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8-05-30 14:24:0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市电力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及《北京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最晚不...

近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市电力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及《北京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最晚不超过7月份正式发布。

细则中规定,电力用户应符合以下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内部核算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交易。

(二)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优先鼓励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的企业。优先鼓励电采暖、充电桩等实施电能替代改造的工商业用户。

(三)符合环保政策要求。

(四)能耗指标处于先进水平,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五)电压等级 10 千伏及以上,在电网公司独立开户、单独计量、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企业。

(六)上一年度用电量在 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企业,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上一年度年用电量 10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需合并电量申报的企业必须为同一企业法人且同一行政区域的经济实体。

(七)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北京市电力行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可对其实施在线监测,根据需要,适度参与我市电力需求侧响应。

(八)拥有自备电厂的电力用户应按规定承担国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等相关费用(国家已明确取消的除外)。

(九)执行阶梯电价、差别性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参与。

(十)具备零点采集抄表条件,一年内无拖欠电费的情况。

此外,星星从首都交易电力交易中心培训获悉,2018年北京市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约80亿千瓦时,预计9月份正式开始交易,因为7,8月份迎峰度夏电量缺口大。预计第二批放开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市场主体符合需求响应,明年交易中心搭建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必须签承诺书,接入平台监管。另外,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将于6月份启动售电公司注册,也可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和国网其它省市售电公司变更业务区域推送过去。

北京的小伙伴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附件1:北京市电力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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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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