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11月30日截止!广东开展售电公司准入信息定期报送工作

2018-11-19 10:30:45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售电公司需于每年7月31日前提交半年的 《售电公司准入信息收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次年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售电公司准入信息收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完成准入注册后至报送期不满6个月的售电公司,可从下一个报送周期开始报送。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准入信息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广东拟组织开展售电公司准入信息定期报送工作,已完成注册等级的356家售电公司需认真开展准入信息自纠自查工作。对于存在准入注册信息未完全填报、不满足售电公司准入条件要求或实际情况已变更但尚未完成注册信息变更等情形的, 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补充完善,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售电公司需于每年7月31日前提交半年的 《售电公司准入信息收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次年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售电公司准入信息收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完成准入注册后至报送期不满6个月的售电公司,可从下一个报送周期开始报送。

本次信息报送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31日.请各售电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售电公司准入信息收集表》(电子版)上传至交易系统通知页面回执信息处。

详情如下: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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