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欧洲、日本电力市场化经验 谈售电市场如何竞争?

2017-02-13 20:32:38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六个电改核心配套文件终于在大家的殷殷期盼及千呼万唤下正式下发,其中,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是那颗夜空中最亮的星。文件中提到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


Q:您多次强调了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那么,作为各国监管机构,在市场开放过程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A:在第3个有关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指令草案中,对于国家能源监管机构(NRA)的职能做出了规定,比如36条规定,NRA目标是促进市场为所有消费者开放,保证消费者从有效的市场运作中获利,推动竞争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37条规定了他们的职责,确保开放市场的有效性,促进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竞争,出台保护消费者的措施以及确保用户可以获得消费数据等。
 
Q:电力市场在市场化之前,相对封闭和垄断,一时间让消费者接受这些专业的信息,比较困难。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何才能平衡产业链条中各方的利益?
 
A:能源市场极其复杂,培育市场和消费者,关键在于降低能源系统的复杂性、加强教育以及让消费者参与。能源市场开放之前,对于供电商来说竞争很小、消费者参与度比较低、并且消费者认为市场设计复杂,而且有一些供电商表现过差让消费者感觉缺乏信任。所以市场开放后,监管部门需要在短时间内提高消费者参与度,并且让他们认识到能源是一种产品,还要为他们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
 
如你所说,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挑战就是如何平衡能源市场中各方的利益。但是如果想要做到平衡,必须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有效的监督,全方面获取信息比如从供电方等入手,在具体运行问题上进行调查。比如电力的批发市场,在欧洲有些发电商又是售电商,所以他们可以预测电量,更容易操纵市场,监管机构努力增加透明度,比如公开批发市场交易数据,发电机的关停、开机、检修时间等。2011年,我们通过的新的立法以完善市场以及透明度。法律规定所有的售电公司都要报告交易,同时监管机构还有多款软件监管这些交易。二是提升市场透明度,比如提供价格比对的服务。三是提高执行力,发布有约束力的决策以及对不好的市场行为进行裁决。四就是沟通,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并且提供给他们中立且可靠的信息。
 
零售市场的监管
 
Q:你提到了批发市场,但是市场一旦放开,更难的是对分散的零售市场的监管,我们看到在欧洲一些国家售电公司有上百家,且可能只针对某一些小的区域比如某个市,对于这些分散且数量巨大的零售市场监管遇到了哪些挑战?
 
A:欧洲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但是市场化过程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甚至有些国家还是在进行价格管制,并没有进行市场化。在第3个有关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指令草案发布前,自由选择售电商的只限于有资质的客户,也就是大客户比如工业用户。然后是中间型客户最后是家庭客户(可以进行供电上自由选择)。毫无疑问,家庭客户需要更长的时间。
 
根据我们的统计,从2008年到2013年,欧盟电力零售市场中,家庭用户对于售电商的转换速度还是相对较低。同时在欧盟国家中,哪个国家市场化开始较早,哪个国家的售电商就越多。特别是在一些国家,价格仍然被管制,价格上涨是负面,这样的对于售电商来说也没有任何吸引力。
 
的确,我们在发展零售市场时,出现了一些障碍。比如消费者对于信息缺乏,因为之前市场相对垄断且复杂,消费者没有意识到对供电商进行选择的重要性,同时,对于普通家庭而言,缺乏可靠的价格比较工具。
 
而对于零售市场中的售电商而言,在一些区域内管制价格存在,导致零售利润非常低或者几乎为负。此外,售电公司申请牌照的程序复杂,规则不确定,导致决策执行不透明甚至受到政治干预;更严重的是,市场流动性不强,因为发电商集中,有一些主导公司,交易容易受到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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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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