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2016-10-04 11:23:01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现提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和国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现提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实现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协商对话、促进信息公开、完善监管监督为保障,搭建规范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二、基本原则
  1.遵循规律、确保安全。遵循电力工业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电网实际和电源结构特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打破地区分割和市场壁垒,实现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2.平稳起步、统筹推进。按照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整体部署,立足于现有电力运行实际和未来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发展需要,坚持试点先行,统筹考虑市场建设、价格机制、规则制定、交易组织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起步,协调推进。
  3.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落实改革要求,将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确保交易机构依据规则、公平公正运营市场,相对独立运行。在政府指导下加强市场协商与沟通,促进形成共识,确保规范运营。
  4.公开透明、服务优质。交易机构按照市场规则汇总发布市场交易信息和市场主体有关信息,保障市场信息公开透明。搭建公平规范、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和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
  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组织形式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电力交易基本规则,提出电力市场和交易运营有关技术、业务和管理标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其他交易机构实现协调运营,共同保证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有关信息的互联互通。
  依据中发9号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关精神,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形式组建。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近期,资本金规模根据电力交易平台建设等初始资本性支出需求设置,确保交易中心有效运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交易和运营规则,并监督交易机构对规则的执行情况。
  四、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结合电力交易工作实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应具备下述12项具体业务:
  1.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
  负责开展电力市场研究,设计电力市场模式和电力交易品种,拟定电力市场准入规则、交易规则等各类规则,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机制创新。
  2.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
  负责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研究、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电力市场服务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负责按照准入条件办理市场准入,受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主体等市场成员的注册,与市场成员签订入市协议,管理市场成员注册信息和档案资料,负责电力交易结算计量关口设定,提出结算计量信息要求。
  4.市场分析预测。
  依据市场供应能力、市场需求情况、输电通道利用等信息对未来市场供需进行分析,以服务电力交易的开展。
  5.交易组织。
  按照市场规则,通过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中长期、年度、月度等各类电力交易,接受市场主体的交易申报,出清发布交易结果。
  6.交易合同管理。
  配合编制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签订各类交易合同,开展电力交易合同的收集、汇总、变更和存档,跟踪交易合同执行情况。
  7.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依据各类交易合同,编制年度、月度交易计划,并跟踪交易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各类交易合同依据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8.交易结算。
  根据交易结果和执行情况,负责各类交易的结算和清算,出具结算依据。
  9.信息发布。
  负责汇集各市场主体提供的有关信息和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信息,按规则发布市场信息。
  10.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负责电力市场运营分析和风险评估,当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时,按照规则采取相应的市场干预措施,防控电力市场风险。
  11.合规管理。
  负责促进各种交易行为和业务合规开展,按授权对市场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违反交易规则,扰乱交易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报告。做好交易机构自身行为的合规自律,配合做好政府部门要求开展的外部审计和业务稽核工作。
  12.市场服务。
  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电力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教育培训、参与交易、投诉管理、电话热线等服务,确保市场主体参与交易过程中接受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开展沟通宣传,树立交易机构公平诚信的市场形象。此外,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业务界面
  按照“界面清晰、平台运营、便于监管、优质服务”的思路,实现电力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电力交易核心业务均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按照市场规则规范透明地开展,实现业务流程化、环节全透明、操作可追溯、数据可查询,便于政府监管。同时,持续提升对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参与交易、信息查询、交易结算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市场服务。市场成员注册、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7项交易主要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的界面:
  (一)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工作。注册过程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交互、核验市场主体的核批、结算、用电、并网等信息。售电企业与其服务用户的有关用电信息的绑定、调整由电网企业完成,相关信息提供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二)市场分析预测。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年度、月(季)度市场分析预测主要用于指导交易的组织开展,需要与电网企业交互新增装机、负荷变化预测、运行方式、输电通道可用容量、电力销售市场分析预测、年度及中长期市场分析预测、短期平衡分析预测等信息。
  (三)交易组织。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年度、月度交易,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主体申报形成。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日前等现货交易,并负责年度、月度交易的执行落实。电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在多年、年度、月度交易组织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及调度机构交互输配电价、安全约束和检修等信息。
  (四)交易合同管理。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各类交易合同的管理,配合编制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为市场成员提供合同生成、签署等服务,负责合同的汇总归档。
  (五)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根据市场交易结果编制市场交易电量计划,并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六)交易结算。
  电网企业负责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表计信息,交易机构根据交易合同、表计信息进行交易电量结算,出具电量结算依据。
  交易机构组建初期,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出具电费结算依据,并由电网企业负责向用户收取电费,将电费分解为购电费、输电收入、线损补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叉补贴、售电企业售电服务费等,并进行支付。
  (七)信息发布。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按照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发布电力市场交易、执行的有关信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各负其责,向交易平台提供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配合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实施监管。
  六、交易机构设置
  设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子公司。
  初期,可设立以下6个处,一共30人(含领导班子职数5人)。
  1.市场处(5人):主要负责电力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市场成员注册管理、市场服务等工作,承担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2.交易处(5人):主要负责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等工作;
  3.结算处(4人):主要负责交易结算、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技术处(4人):主要负责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工作,为市场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5.监察合规处(3人):主要负责党群、监察审计、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工作;
  6.综合处(4人):主要负责综合管理、人资、财务管理及与国家电网公司的财务业务衔接等工作。
  七、交易机构公开公平公正运营
  为确保交易机构公开公平公正运营,树立交易机构较强的公信力,考虑建立完善以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机制。明确市场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机构各自定位和职责界限。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通过设立合理的议事规则,讨论研究市场运营规则,但不得干预电力市场的具体运营。交易机构按照规则独立运营市场,并接受政府监管和市场成员监督。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信息披露规则,发布披露电力市场交易信息,通过交易平台实现各类交易信息和数据的充分共享,确保电力市场公开透明。
  三是要建立交易机构自身的合规工作体系和机制,主动配合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交易机构自律和对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合规性的引导、监控,促进市场规范健康有序运营。
  四是建立年度报告制度。电力交易机构每年向市场成员公示电力市场发展与运行、交易组织、风险防控、重大事项说明等相关情况,让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支持交易机构有关工作。
  五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通过会议座谈、现场参观、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社会意见领袖、行业专家、电力用户、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交流,坚持公开透明运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大云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