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重庆电改(二)之山城配网迷途

2017-02-17 10:13:5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在《我亲历的重庆电改(一)》中,作者作为一个某大型央企选派到重庆组建售电公司,在国网供电区域电改的主战场见证了重庆售电市场的展开、准入门槛的降低、电力企业贴身肉搏、抢夺用户的过程,及随之而来的电煤
在《我亲历的重庆电改(一)》中,作者作为一个某大型央企选派到重庆组建售电公司,在国网供电区域电改的主战场见证了重庆售电市场的展开、准入门槛的降低、电力企业贴身肉搏、抢夺用户的过程,及随之而来的电煤价格上涨。
 
延伸阅读:
 
售电侧改革大刀阔斧 看我亲历的重庆电改(一)
 
重庆电力市场还存在哪些挑战?本文从配网建设出发继续探讨山城的电改困局。
 
(本文转载自:晶见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EnergyStudies  作者:刘宇)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发展配电业务。”——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在重庆,有三家售电公司不属于第一批、第二批或者任何一批目录。
 
他们名列《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是与售电侧改革同时诞生、肩负参与规则制定任务的三家售电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渝西港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是。
 
被誉为“含着金钥匙出身”,这三家公司不仅在售电业务拥有绝对优势,也都天然拥有经济开发区配网建设的巨大优势。
 
这也是重庆售电侧改革的亮点之一:很早就将售电侧与配网建设有机结合。
 
回顾西方竞争性电力市场构建,多采用的拆分,私有化,市场化三大手段。针对我国目前电力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国情,将输配分离的改革缩小至增量部分是温和而渐进式的改革方式,私有化更不适合当前我国能源行业的发展状况——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网业务一方面可以将整个配网运营的成本横向对比公开化,另一方面会动摇目前现行的输配一体的根基。
 
这也许也是2002年我的第一次电力体制改革中“厂网分离,输配分开”任务戛然而止的原因之一。
 
此次电改中,通过国有资本中新增配网改革与电力市场化同步推进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公布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仅重庆市就有五家入围:两江新区工业园、永川港桥工业园、万州经开区、合川区工业区、重庆石柱生态工业园五家园区入选成为重庆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地区。
 
十天不到,12月5日,国家电网公司在北京召开“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展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暨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将以省级电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积极参与竞争,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通过参加招标市场化方式争取成为试点项目业主。
 
经新增配网的建设终于起步。面对行政审批流程机制的复杂性,供电营业区历史遗留的尾巴,电网公司的间接掣肘,增量配网业务将在诸多阻力前奋然前行。
 
其实早在一年之前,重庆地区的售电公司就已经开始参与到用户配电网接入工程中,但是其中的委屈和无奈也许只能售电公司自己默默下咽。笔者认为以下几个关键点成为增量配网改革有序推进的重大障碍:
 
(1)供电营业区的划定范围
 
“同一供电营业区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是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配网经营权。”电网公司坚持认为,面对边界划分不是十分清晰区域配网,任何配电网接入建设项目都涉嫌违规建设。任何规则制度的核心不在于想表达什么,而重点在于执行者作何解释。
 
(2)专项服务价格监管缺位
 
输配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和销售服务的价格总称。输配电价分为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专项服务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专项服务价格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专用设施为特定用户提供服务的价格,分为接入价、专用工程输电价和联网价三类。
 
笔者认为,输配电价的监管除了现行的两部制价格核算之外,接入价、专用工程输电价和联网价及其执行也应纳入监管范畴。
 
重庆在新增电力用户选择售电公司接入配网的过程中,在工程设计验收环节,安全校核及施工用电等问题上已经遇到不少问题,其核心原因在于电网企业集行政监管和企业职能与一体,于是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杜绝的“三指定”行为成为一纸空谈。
 
国家发改委电价处负责人也在采访中明确指出“我们还要考虑完善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电网企业日常的监管,这是目前要探索的一大重点。”
 
(3)新建配网的经济必要性核定
 
根据目前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和《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办法》,如何科学有效的建立增量配网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至关重要,既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又要最大化的减少价格层面的博弈,减少各方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对于物理边界不清晰的工业园区配网,配电资产分散等情况都需要特殊考虑。
 
空旷无人的工业区里,半年前某售电公司建设的两座开闭所拔地而起,然而至今未能通电接入重庆市电力公司输配电网,双方争论许久依然悬而未决,电网公司一度坚持认为这是违规重复建设。
 
如果是重复违规建设,又是谁批复这类“违规设施”的呢?建起来不用,资产浪费的责任又应该算到谁的头上?笔者认为,在没有考虑清楚这些问题之前,为了投资而投资的配网建设应该慎重进行。
 
晶见附录:
 
 
原标题:晶选|我亲历的重庆电改(二)之山城配网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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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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