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三五”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开展风力发电、水风光互补发电、光伏发电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

2018-05-09 16:36:1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据风电头条了解,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印发《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重点产业,推

配套设施齐全的特色小镇和特色民族村落,打造扶贫主导产业,让搬迁户就业有岗位,同步推进产业脱贫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抓资金投入促项目落地推进扶贫见效。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坚持用好、用活、用足金融扶贫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鼓励国开行西藏分行、农发行西藏分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牧特色产业、农牧业生产基地开发与建设、农牧区流通体系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的信贷支持力度,精准对接产业项目发展。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建设力度,确保既定待建项目按时落地,及时发挥效益,保障产业项目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小产业短期增收、大产业持续增收。

  第七节  绿色环保行动

  推进污染防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矿业、水电产业培育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重点排污企业深度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全面节约高效利用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大力推广节水、节材、节地、节矿技术。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选择部分重点地(市)、县(区)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藏青工业园区和全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鼓励开展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试点,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探索建立鼓励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林业等低碳产业发展的机制。支持开展生态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启动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

  第六章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必须强化履行职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本规划全面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制度改革。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地方承接的关系,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衔接,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便利化。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尽快出台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时修订发布自治区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健全以政府产业投资资金为基础,各类社会投资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机制。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电力领域“政企分开”,加快实现“厂网分开”。理顺能源建设和成本补偿机制。主动推进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开展西藏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可行性研究。推动旅游文化业对外开放机制创新,构建政策沟通的有效渠道。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投资软环境,规范用好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推行“一次办到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坚决杜绝假冒伪劣滋生蔓延和执法者吃拿卡要。

  推进国企改革。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在金融、能源、旅游文化、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加工和信息化、建筑建材、矿业、农牧业、林业、商贸、藏医药等领域,加快组建产业集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正确处理好企业增产提效和改善企业职工福利待遇、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的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改组,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正确处理好央企在藏资源开发和解决当地农牧民增加收入的关系,充分利用“央企助力富民兴藏”平台,推动西藏国企与央企建立股权和资本纽带管理,借助央企加大全区特色优势产品在内地市场的开发力度,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促进农牧民增收。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坚持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全区第二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明确的政策措施,解决非公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出台促进民间投资意见,强化民间投资奖励机制,稳步提高民间投资规模。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尽显身手。

  第二节  加大支持增强动力

  一、加强财税扶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正确处理好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关系,加强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基础设施、产业平台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科研资金投入,支持我区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国家级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借鉴新疆棉出疆运费补贴经验,争取国家给予西藏特色产品出藏运费补贴,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争取降低青藏线铁路返程空车运输资费。

  积极落实税收优惠。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税制改革,全面落实“营改增”和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对重点行业领域税前扣除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对我区科技创新活动各个环节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快创新型企业抢占科技制高点步伐,激励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新,助力企业有的放矢、枝繁叶茂。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产品政府采购机制,支持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服务和产品。发挥政府采购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进一步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牧业补贴制度。

  完善投融资平台。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设立工作,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优质管理公司、人才和社会资本,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壮大。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落实好《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加快培育和引进企业开展引资筹资活动。鼓励我区企业积极上市挂牌。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培育发展债券市场,鼓励运用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强银行信贷扶持。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充分利用中央给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推动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在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以及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协调相关金融机构,通过下调项目准备金、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加强对基础设施、扶贫工程等公共项目的信贷扶持。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奖励机制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制度。

  三、完善招商引资配套

  完善招商引资促进机制。加强自治区招商引资组织体系建设,根据各地区产业总体布局、优先开发次序和产业链短板,加强各地市间在产业分工、区域协同和定向招商引资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完善《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从财政补贴、信贷支持、通关便利、土地供应、户籍迁移、工商登记简化、资源开发优先等方面,给予投资者政策优惠。

  提高招商服务水平和项目落地能力。采取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简化各种手续,建立重大项目申报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大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推进力度,及时跟踪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项目建设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节  强化实施确保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自治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在研究制定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产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宏观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工作推进及政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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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改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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