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三五”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开展风力发电、水风光互补发电、光伏发电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

2018-05-09 16:36:1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据风电头条了解,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印发《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重点产业,推

套落实中的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各专项推进组依据各自职能和分工抓紧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具体政策措施,并对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建立重点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协同联动,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好鼓励干部担当干事和容错纠错的关系,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产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加强统筹衔接。结合西藏本地产业优势,研究具有差异化的产业政策,出台自治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以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由专项规划支撑,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各部门、各地市、开发区(园区)要加强专项规划、地市规划、园区规划与总规划的衔接协调,分解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加强规划跟踪监测。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和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各部门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对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附录 环境影响评价说明

  一、总体说明

  (一)评价对象、范围与期限

  1、评价对象为《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评价范围为西藏自治区行政辖区,包括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山南市、昌都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等7个地区(市),地理坐标为北纬26°51′至36°28′,东经78°23′至99°08′,国土总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

  3、评价期限为2018-2020年。

  (二)评价重点

  从评价对象、资源环境要素等方面着手,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1、从评价对象上看,评价重点是一二三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路径和产业布局等。

  2、从资源环境要素上看,基于规划分析西藏的资源环境条件,确定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规划概述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发展思路与目标、空间布局、发展重点与路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六个部分。

  规划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发展原则,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支持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聚焦“四地两中心”的总体定位,把“兴业富民”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1444”的发展思路,立足资源、政策优势,突出产业特色,补齐短板,加快对内对外开发开放步伐,积极融入周边经济圈,扩大产业援藏的规模和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实现从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逐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发展方式科学、优势特色突出、内生动力强劲的高原绿色现代产业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6年,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其中,拉萨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3天,全年有效监测天数占比85.5%,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十二位,桑珠孜区、卡若区、巴宜区、乃东区和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六个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桑珠孜区94.5%、卡若区94.0%、巴宜区100%、乃东区97.6%、狮泉河镇99.7%,而那曲镇受局部地区气候条件和施工扬尘、燃煤的影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要求。整体看,全区空气质量整体较好,但由于高海海拔地区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应对污染的环境自净能力较差。

  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6年,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III类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I类标准。羊卓雍错、班公错湖泊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Ⅰ类标准;纳木错除氟化物本底超标外,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区7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镇的2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总体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Ⅱ类标准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6年,全区共有天然草地面积8820.15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7716.59万公顷;全区现有森林1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2.14%。全区森林面积居全国第5位,森林蓄积居全国第1位;全区湿地652.9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4%

  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5年,拉萨市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活娱乐噪声仍占主导地位。拉萨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范围为:1类区昼间介于39.0—51.3分贝之间,未超标;夜间介于33.1—48.1分贝之间,超标率为8.3%。2类区昼间介于39.1—60.1分贝之间,超标率为0.8%;夜间介于32.2—58.2分贝之间,超标率为15.3%。

  5、固体废物现状评价

  全区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2016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00.5万吨,7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5.59万吨,全区67个县城生活垃圾生产量为51.75万吨,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4.11%。

  (二)产业发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总体来看,全区坚守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功能定位,限制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产业发展,全面禁止引进和发展重污染产业,当前全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各产业发展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小。雅鲁藏布江、金沙江等主要江河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纳木错、羊卓雍错等重点湖泊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无酸雨出现。大部分重要生态区域处于原生状态。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城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三)主要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分析

  1、区域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整体退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自治区约92%的国土面积处于高寒环境,风化、冻蚀作用强烈,水土保持能力差,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西藏发展加快,要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和高强度资源开发活动将加剧生境破碎化、生物多样性减少,贫困地区脱贫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环境基础保障能力弱,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控支撑不足,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科研基础能力薄弱,距离国家标准化建设都仍有很大差距。

  2、未来发展面临的环境形势:“十三五”期间,西藏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业化和城镇化将对环境保护形成挑战,需要从全产业发展、保护性开发的双重角度来布局谋篇,发展西藏产业。

  3、产业发展环境制约因素:主体功能区划将大幅限制西藏产业开发;生态环保建设资金缺口大也不利于生态保护工作,环保设施建设落后。

  三、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一)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西藏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各类污染物排放,包括建筑渣土扬尘、矿山扬尘、餐饮业油烟、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和秸秆等固体废物、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各类有机和无机污染物、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船舶、飞机等排放的尾气、燃煤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等。近年来,西藏采取了严控建筑扬尘、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行业准入等措施,另外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占西藏GDP的比重小,各类有机和无机污染物排放不大。因此,总体来看,规划期内,在产业规模不大壮大的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对大气的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较小。

  (二)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西藏水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畜禽养殖活动、水产品集中养殖,藏药、酿酒、制革、食品加工工业,采矿、采石、采砂活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未来,随着畜禽养殖规模扩大、工业的加速发展、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不断增长,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放量将会大量增加,但是由于西藏水环境容量较大,人类活动扰动较小,规划期内各产业发展产生的影响远远小于西藏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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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改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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