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布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 总装机550万千瓦

2018-05-10 21:50:2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5月8日,河南省发改委下达《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的通知》。小编将《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的通知》要点摘取如下:1、《通知》明确河南省各市、...
5月8日,河南省发改委下达《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的通知》。
 
小编将《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的通知》要点摘取如下:
 
1、《通知》明确河南省各市、县风电项目开发新增装机规模,共计550万千瓦,其中,省辖市370万千瓦,直管县180万千瓦。
 
2、《通知》要求风电项目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林地,同时注重避开高铁、高速、机场、特高压、各类管网、生态走廊等基础设施项目。风电项目前期测风阶段需满足一年测风期。
 
3、《通知》指出平原风电单体规模不得低于5万千瓦,山地风电单体规模不得低于4万千瓦。
 
4、时限:各市(县)于5月10日前将风电项目量化评优结果及年度开发方案一并上报至河南发改委。
 
以下为《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的通知》原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和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三五”风电建设管理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9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省风电开发总体布局、资源条件、消纳条件、试点示范及存量项目建设情况,现将2018年全省风电建设规模下达给你们,请各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量化评优,做好项目遴选工作。
 
一、严格遵守规划、国土、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林地,同时注重避开高铁、高速、机场、特高压、各类管网、生态走廊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满足一年测风期。认真开展风资源评估工作,项目应完成一年以上测风,出具测风文件,完成风资源评估报告。对品位不高、盲目测风、数据不准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开发方案,在基本条件成熟后可作为储备项目后续开发。
 
三、认真落实接入和消纳条件。为避免出现局部消纳问题,各地要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有序推进风电建设。上报的项目应有电力公司出具的电力接入和消纳初步意见。
 
四、着力提升项目经济性。为推进项目规模化整体开发,提高经济性,平原风电单体规模不得低于5万千瓦,山地风电单体规模不得低于4万千瓦。
 
五、切实做好量化评优。2018年,由各(市)县对申报项目开展量化评优。依据项目的符合项和优选项进行基础条件及实力、能力、业绩的量化评定,并根据量化评优结果遴选项目。
 
请各地于5月10日前将量化评优结果及年度开发方案一并上报我委。我委将委托第三方对市(县)上报的开发方案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挂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公示结果下达《河南省2018年度风电开发方案》。
 
附件:1.各市(县)2018年风电开发规模分配表
 
河南省公布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  总装机550万千瓦
 
2、风电项目量化评优表
河南省公布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  总装机55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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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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