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单体建设容量不超过10MW(附原文)

2017-11-28 09:54:12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建设方案中规定了4条建设标准。以下为节选及公示原文:(一)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电压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建设方案中规定了4条建设标准。以下为节选及公示原文:
 
(一)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严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侧反送电。
 
(二)分散式风电项目需安装逆功率装置,电网公司采用技术措施严格控制反送电。
 
(三)分散式风电项目拟接入的变电站没有已接入或审定接入的电源项目,且考虑接入一个单体分散式风电项目。
 
(四)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体建设容量不超过1万千瓦(含1万千瓦)。
 
建设规划容量
 
由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有关技术要求,结合当地风能资源、土地资源等建设条件,以及电力公司出具对该盟市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接入和消纳的意见,确定建设规划容量。
 
关于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现将建设方案公示。
 
一、公示内容
 
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
 
三、受理方式
 
欢迎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提出上述公示内容有关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6604565
 
特此公示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关于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设方案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现将建设方案公示。
 
一、公示内容
 
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
 
三、受理方式
 
欢迎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提出上述公示内容有关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6604565
 
特此公示
 
附件: 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2017年11月27日
 
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十三五”期间,我区规划建设符合技术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内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一、开发原则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应具备可接入低电压配电网条件,所发电量具备完全就地消纳条件。
 
二、建设标准
 
(一)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严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侧反送电。
 
(二)分散式风电项目需安装逆功率装置,电网公司采用技术措施严格控制反送电。
 
(三)分散式风电项目拟接入的变电站没有已接入或审定接入的电源项目,且考虑接入一个单体分散式风电项目。
 
(四)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体建设容量不超过1万千瓦(含1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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