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大火电清洁化改造力度 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

2017-11-27 15:58:17 北极星电力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部门分工》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大火电清洁化改造力度,积极开发利用煤层气,力争在煤基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控制煤化工等行业碳

八、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一)广泛开展国际交流
 
85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研讨与交流,利用相关国际机构资金和先进技术支持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充分发挥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合作交流,与发展中国家分享江西低碳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成果和经验。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气象局、省外侨办、省科学院
 
(二)积极推动务实合作
 
86 研究制定鼓励低碳领域对外合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引导相关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气象局、省科学院
 
87 推进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等领域国际合作。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气象局、省科学院
 
88 结合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低碳项目合作,推动海外投资项目低碳化。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气象局、省科学院
 
九、强化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89 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90 各设区市要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
 
牵头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91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 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二)健全考核机制
 
92 要加强对设区市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93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94 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95 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标预测预警机制,推动本方案目标任务的实现。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科学院、各设区市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
 
96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低碳发展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发改委
 
97 切实完善财政资金的应用方式,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基金运作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广泛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省发改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
 
98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99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知识传播培训,提升媒体从业人员报道的专业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100 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团组织作用,促进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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