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18-07-16 17:03:4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中共北京市委

十、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建设,塑造绿色生态空间,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尽早实现“山水相连、绿满京华”。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公布全市生态保护红线。2019年底前,各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立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基本建立管控制度。市规划国土部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严格用途管制,2020年底前,退出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单位、设施。市环保部门开展监测评估,监控新增开发活动,严厉查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活动。市园林绿化、水务、农业等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各区及相关乡镇(街道)要履行好保护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建设国家公园,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资源本底清查、统筹优化,健全保护制度和管理机构。实施生态保育工程,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改善。编制人为干扰负面清单,减少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

(三)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荒山绿化、生态公益林升级改造、封山育林等工程,全面建成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环,加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建设,构建乔灌草立体配置、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城市绿地体系,利用拆迁腾退地和城市边角地,实现多元拓绿,提高林地、绿地总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到2020年,新增造林面积60万亩,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

(四)加强生态修复

编制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管理,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到2020年,完成全市500公顷废弃矿山的治理修复。构建“一核、三横、四纵”的湿地总体布局,恢复湿地8000公顷,新增湿地3000公顷。

(五)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行为

2018年底前,各区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订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依托国家生态保护大数据及监控应用平台,完善天地一体化遥感监控体系,提升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效能。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

自觉落实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的功能定位,自觉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生态环境共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扩大区域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一)推动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建立大气污染区域传输预警体系。推动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规划。配合完善空气重污染统一预警分级、信息发布和应急联动等机制。支持优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发挥政策、技术优势,推动提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二)推动加强水污染联保联治

充分发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作用,协同治理水污染、建设水生态、保护水环境。开展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促进白洋淀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推进永定河、泃河等跨界河流的水污染共治,完善京津冀水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机制,共同改善跨境河流水质。

(三)推动加强生态环境共建

共同构建一南(京津保地区森林湿地大板块)、一北(西北部生态涵养区)、一环(环首都国家公园和森林公园环)、多廊(重点生态廊道)的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格局。

(四)打造生态环境建设精品工程

在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过程中,贯彻绿色办奥理念,践行奥林匹克2020议程,在涉奥场馆规划、建设、运行、处置等阶段,全程实施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能源利用和污染控制等可持续性管理。

推动城市副中心、廊坊“北三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行动,重点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潮白河综合治理,以及建设区域衔接的生态绿楔,共同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率先突破的示范区。

十二、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强化问题导向,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一)完善监管体系

建立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方案,建设覆盖全面、科学合理、天地一体、部门协同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重点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提高对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能力。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平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设华北区域环境监测质控中心。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客观、真实。

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分批分步核发排污许可证,到2020年,实现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推进排污许可制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融合,对持证单位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管理,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级标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污染排放等信息强制性披露、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做好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

(二)完善经济政策体系

坚持财政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建设运营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项目。发展绿色产品,完善对其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对政府采购的通用类货物、家具、公务印刷和公务车维修等产品和服务,提高环保要求。落实国家对生态环保咨询、制造、工程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税范围。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20年,对覆盖空气、森林、湿地、危险废物异地处置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涵养区等重点区域,实现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补偿额度与生态保护绩效相挂钩。建立健全生态涵养区考核及综合化补偿机制,支持水资源保护、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

发展绿色金融,编制绿色信贷产业目录,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节能环保企业的信贷支持,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试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三)完善法治体系

建立绿色生产消费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针对性强、可操作、能见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制订实施危险废物和移动源污染防治等法规,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快环境噪声、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地方立法研究工作。

完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制(修)订工业、第三产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能耗限额标准;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制(修)订一批限值更为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产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定物质含量限值标准,以及监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证据移送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刑事制裁力度。对排污者阻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拓展生态环境保护诉求机制,支持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环境诉讼。检察机关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依法开展磋商和诉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装备等能力建设,提供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和手段,提升执法的权威性、统一性。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涉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办案力量建设。

(四)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节能降碳、水资源保护,以及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等领域的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对涉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对策性研究。坚持政产学研用结合,着眼于提高监测监管等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建立智能化环境管理体系。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推动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加大节能减排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力度,试点、评估和推广污染治理最佳适用技术,以科技创新提升精准治污能力。

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友好城市等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理念、科学技术和政策措施,共同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构建社会行动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全市义务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开展环境教育。加大环保公共设施开放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创建环境教育基地。创作一批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品,传播生态环境科学知识、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科学素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全面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以环境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社会宣传,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提升活动质量,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加强宣传引导,以解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措施、进展成效为切入点,以提升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新媒体宣传等途径,以市民听得懂、记得住、能行动的语言和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依托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官方网站)曝光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报道整改进展、查处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

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在行政许可听证、法规规章制订、重大规划政策出台等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队伍,完善“12369”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排污行为等问题。通过普法、司法、执法,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支持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高校环保社团等有序参与环境治理。开展“首都环境保护奖”评比表彰,表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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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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