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两国发布联合声明 能源成重点

2018-06-11 17:31:4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8年6月8日,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华进行国事访问。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以下为联合声明详情:中

2018年6月8日,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华进行国事访问。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以下为联合声明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于2018年6月8日对华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北京举行会谈,访问天津并于2018年6月9日至10日在青岛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声明如下:

在双方多年共同努力下,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已成为内涵丰富,战略意义突出的一组大国关系,为促进两国各自发展振兴、捍卫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中俄关系建立在政治领域高度互信、相互尊重、平等,相互支持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及对方选择的发展道路,互不干涉内政、不以意识形态划线,恪守国际法等原则基础上。两国和两国人民发展世代友好和互利合作的愿望坚定不移,为双边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双方重申,将继续视中俄关系为各自外交政策的关键优先方向之一,共同致力于将两国关系提升至新的更高水平。

双方强调,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中俄关系现阶段和长期发展的理念基础。双方高度评价中俄边境地区的友好合作氛围,两国边界线已成为双方和平与多领域合作的纽带,这为中俄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持续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双方将继续发展和深化各领域合作,为此将开展具有战略意义和高度互信的高层对话,进一步完善双方政府、立法机关、政党、各部门、地区间合作机制。

双方强调,两国元首的密切交往是双边关系高水平的标志,将继续保持两国元首互访惯例,延续在各类国际会议框架内举行两国元首会晤的传统。

中俄双方认为,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及其框架下的5个政府间副总理级委员会、相应分委会和工作组的工作富有成效,将致力于深化该机制发展,提高工作效率。

中俄高度评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俄联邦总统办公厅之间开展的合作,支持两办及相关部门在两办合作议定书框架内保持定期交往,以便确保高质量筹备两国元首定期会晤,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各项共识。

在世界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性突出的背景下,双方将继续深入开展战略安全磋商,保持两国外交部密切沟通,加强在各相关国际平台的协调配合。

双方将充分利用中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合作,共同维护两国安全与稳定。

中俄双方愿继续加强两军战略沟通协调,完善两军现有合作机制,拓展军事和军事技术领域务实合作,携手应对地区和全球安全挑战。

双方相信,中俄务实合作为巩固两国关系基础作出了实质性贡献,并指出上述合作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进展,诸如双边贸易额持续提升,贸易结构不断优化,高科技等领域大型合作项目推进落实,两国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大众传媒、体育、文化、旅游领域合作和人员往来不断扩大。

根据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中俄于2018-2019年举办地方合作交流年。这一新的大型合作项目延续了两国举办主题年的传统,有利于促进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俄罗斯各联邦主体间加强互利交往。双方将在地方合作交流年框架内举办投资推介会,贸易、工业和农业展,研讨会,艺术节以及考察参观等数百项活动。此外,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东方经济论坛、中俄博览会也将为两国各地方提供积极交流平台。

双方强调,应继续共同努力,以确保两国务实合作真正具有全面性。双方商定落实下列任务:

(一)巩固中俄贸易增长势头,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探索两国经贸合作的新增长点和新合作形式。

(二)持续深化两国投资合作,充分发挥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两国经济和具体领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协调,为两国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的原则共同推动重大项目,不断提升两国投资合作规模和水平。

(三)继续加强中俄金融领域合作,推动增加本币在贸易和投融资领域的比重,在支付系统、保险等领域开展合作。

(四)密切两国在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内的合作,为两国境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吸引资金。

(五)进一步加强会计审计合作,为跨境发行债券提供便利,并积极推进会计审计互认。

(六)深化在油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能源设备和能效、资源型城市转型等领域的合作。

(七)根据两国总理发表的联合声明,本着互利互惠和利益均衡原则,继续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开展合作。

(八)推动在工业及高科技领域的合作,重点落实大型合作项目,建立稳固的产业链。

(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与俄罗斯联邦国家航天集团公司2018-2022年航天合作大纲》框架下深化双方协作,共同推动金砖国家开展航天合作。

(十)加大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力度,防止和减少知识产权侵权,为两国创新者和知识产权制度用户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

(十一)在消费维权领域交流信息,加强双方主管部门在该领域的沟通合作。

(十二)支持两国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在科技优先领域开展密切科技交流,包括落实联合科研项目。

(十三)充分利用中俄创新对话机制,深化在创新领域的互利合作。

(十四)扩大两国在信息和通信技术、数字经济等方面的交流,提升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管理领域合作。促进两国信息网络空间发展,深化两国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互信。

(十五)深化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逐步相互开放农产品市场,加强在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确保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在两国举办的各类农业展会和论坛活动,积极推动在农业投资、农产品贸易与加工、渔业、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共同编制好《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

(十六)新建和改造现有跨境交通基础设施,推进通关便利化。加大从中国经俄罗斯的过境运输量,发展经过两国境内的国际运输线路和走廊。

(十七)加强中俄北极可持续发展合作,包括支持双方有关部门、机构和企业在科研、联合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开发和利用北方海航道潜力、旅游、生态等方面开展合作。

(十八)提升在灾害防治和紧急救灾领域,包括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后续处理方面合作的水平和质量。

(十九)通过共同实施2018年5月17日在阿斯塔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等,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将在开放、透明和考虑彼此利益的基础上,探讨构建“欧亚伙伴关系”,促进地区一体化进程。

双方欢迎签署关于完成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联合声明,期待有关后续工作尽快取得积极进展。

(二十)保持两国尤其是两国边境地区在环境和生态保护方面的沟通协作。

(二十一)继续扩大并提升两国人文交流至新水平,巩固两国关系的社会基础,深化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落实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

(二十二)推动两国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电影、大众传媒、旅游、青年和档案等领域的合作和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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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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