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力汪宁勃谈光热发展:不要指望一帆风顺(二)

2018-10-18 17:03:49 《南方能源观察》本刊记者 周慧之 陈仪方  点击量: 评论 (0)
甘肃省内9个项目中有8个明确表示干,有6个在施工,今年年底据说首航节能的项目有可能投产到明年年底大概能投45个。甘肃的表现还不错,全国20个项目已经取消了好几个,目前甘肃只有1个取消,剩下的都在干。

现有电价和管理水平能够盈利

eo:以目前光热项目的经济性,其投资回报的状况能吸引市场准入吗?

汪宁勃:这得从两个角度说,1.15元/千瓦时的电价,我个人认为在现有光热电站的建设管理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都是能够盈利的。光热不像风电、光电会存在弃风、弃光的现象,因为其本身可以储能,所以光热项目本身是有多大本事就发多少电,发电量是有保证的。

从全社会的角度,不管1.15元/千瓦时的电价是谁出,都比现在平均上网电价要高很多,最后羊毛一定要出在用户身上。光热电站的发电会和光伏一样,导致用户负担的增加,全世界的概念都一样,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可能都是好的,节能减排的同时必然要付出经济代价。包括所能看到的德国、丹麦的电价水平,都要比其他国家要高得多,所有可再生能源水平高的国家,电价都要高,光热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eo:如果加大外送电量呢?

汪宁勃:其实加大外送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外送电实际上都是采用所谓的市场交易模式。为什么今年把甘肃的电都卖到广东呢?因为我们外送的电都在上网标杆价的基础上降了几分钱,对于外送企业来说是降价促销。而电源企业降价促销,要么是导致其亏损,要么就是对疏导省内电站并没有好处。

包括光热也是一样,光热可能没办法外送,降价可能不合规,不降价又外送不了。现在跨省的外送电解决了部分发电富余,但是对本身的发电盈利没有太多效益,能外送增加利用小时是有点好处的,但同时也承担着降价促销的负担。

eo:光热在省内消纳的话,会加重省内工业企业的压力?

汪宁勃:有可能。整体上会提高甘肃的电价水平,但是提高的幅度不会很高,因为仍然是按照两部制电价进行收购,是按照火电脱硫标杆价收购的。超过这部分用1.15元/千瓦时减去火电脱硫标杆电价应该是两毛九分多,剩下的这部分钱是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来支付,对甘肃工业电价的上涨影响不大,因为光热替代了火电发电,而火电也是这个电价。

eo:从国家的角度,推动光热示范项目有攻克技术装备难题和培育系统集成商的诉求,对于甘肃来说有何想法?

汪宁勃:实际上跟发展风电、光伏是一样的,风电中风机也没有甘肃什么事,光伏的装备制造企业也主要在沿海。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既然热衷于发展风光,现在就会积极发展光热。光热对于本地的带动性要更大一些。因为对于建筑材料和劳动力市场人工的需求以及安装、建设的需求,与风光相比,光热是更大的。这些东西一定会留在本地,包括砂石料水泥,甚至钢材、建筑、安装、工地施工以及其他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实际上风电、光伏对于甘肃本地税收贡献很少,因为有个三免三减半的政策,企业在前六年都享有税收优惠。

每个省份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发展环境不一样(追求也不同)。像广东稀缺的是土地资源,而对甘肃来说,稀缺的是投资和发展的机遇。如果用一句不客气的话来说,广东处在发达国家,甘肃则是处在发展中国家阶段。在这种环境下,发达国家干发达国家的事,发展中国家就干发展中国家的事,两者所面临的环境和发展机会是严重不一样的。甘肃现在如果能够把握住可再生资源,对于本身来说或多或少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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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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