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传票,山西某光伏经销商被告上法庭!

2017-10-23 11:03:30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   点击量: 评论 (0)
10月19日晚上8点半,记者接到山西运城一位名为王一顺(化名)的光伏经销商的电话,称自家公司在为当地民众张宝来(化名)安装了10KW的光伏电站后,因电力局合同中商电收购价格随国家的电价浮动而浮动的规定而产生
10月19日晚上8点半,记者接到山西运城一位名为王一顺(化名)的光伏经销商的电话,称自家公司在为当地民众张宝来(化名)安装了10KW的光伏电站后,因电力局合同中“商电收购价格随国家的电价浮动而浮动”的规定而产生了分歧,张宝来认为王一顺存在欺诈,于是将王一顺告上了运城市某区人民法院。
 




 
究竟事情是怎么一回事呢?在电话里,王一顺向记者还原了整个事件:
 
今年8月14日,家住山西运城某村的张宝来(下称“张”)经李广(化名)介绍与当地某光伏企业经销商王一顺(下称“王”)协商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事宜。
 
据介绍,这个电站安装在张家屋顶上,容量10KW,共花费70000元。当时,张被告知电站所发的电可以每度0.85元的价格全额并网卖给国家,并持续时间长达20年。考虑到可以盈利,张便同意安装。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张要缴纳60000元的保证金,剩余的10000元等到项目并网后再支付。同时,张与王双方签订了一份关于分布式光伏电站供货与安装的合同,依照合同要求,双方合作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要与运城市该区电业局签订商电收购合同。可是,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据了解,在用户与电业局的合同中规定,商电收购价格随国家的电价浮动而浮动(如:去年1度0.98元,今年1度0.85元)。张表示,王有意隐瞒了关键细节,电价出售价格与当初的承诺不符,存在欺诈行为,并要求王终止合同,返还资金60000元,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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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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