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从受罚大户转变为示范先进

2018-03-28 10:09:36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排污企业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环境监管的目标就是让排污企业不敢污染环境,不能污染环境,不想污染环境。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环境

      排污企业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环境监管的目标就是让排污企业不敢污染环境,不能污染环境,不想污染环境。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转变环境执法理念,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努力探索严格执法和服务企业有机融合的途径,多措并举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宣讲环境法律法规
  让企业知法懂法
  随着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环保部门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力度空前,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强大震慑,但仍有个别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让企业知法懂法,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法制宣讲,并采取“以案释法”形式,制作图文并茂的案例展板,在企业现场讲解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和涉嫌环境犯罪等新环保法案例。
  2017年10月以来,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开展宣讲活动3期,累计服务企业70余家。通过法制宣讲,让企业更直观地了解生产经营中构成环境违法的各种情形和相应处罚措施,进一步警示企业,如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不仅要面临严厉的经济处罚,而且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人还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还向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免费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和新春环保宣传标语,努力将环境保护理念植根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
  寓服务于执法
  推动企业改造治污设施
  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代表了当今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只有排污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才能够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永葆绿水青山。
  多年来,为督促、指导排污企业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先后深入大连石化、大连港、大化集团、国电电力和大连热电集团等重点排污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在环保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提出可行性建议及预防措施。
  特别是大连石化在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督促下完成了热电厂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改造项目,从当初的行政处罚大户成功转变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大连港集团在大连环境监察支队的指导下,全面规范码头物料堆场,增设抑尘网和喷淋设施,有效减少码头内扬尘,成功摘掉了信访举报大户的帽子。在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帮治理”监管模式下,这样的成功案例还有很多,正是这种寓服务于执法的举措,切实推进了企业绿色发展,捍卫了大连的碧海蓝天。
  双随机 一公开
  引导企业守法自律
  为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境守法氛围,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在网格化监管模式基础上,改变以往执法检查的一些做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加强节假日和夜间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从过去的“有备无患”转变为“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同时,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联合惩戒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通过开展信息公示,已有多家环境失信企业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以及参与评优等领域受到限制,联合惩戒已初见成效。
  通过准确定位、精准执法,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有效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将继续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在执法中热情服务,在服务中文明执法,全面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努力为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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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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