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垃圾”禁令为何必须执行到底?

2018-04-09 10:42:44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在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委员会会议上,美国代表指出,中国对于可回收品的进口限制极大地中断了全球废金属供应链的运转,要求中国取消

 近日在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委员会会议上,美国代表指出,中国对于可回收品的进口限制极大地中断了全球废金属供应链的运转,要求中国取消“洋垃圾”进口禁令。
  开弓没有回头箭。“洋垃圾”禁令为何要坚定地执行下去,本报记者专访了有关专家。
  中国环境报:最近,有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洋垃圾”禁令提出无理要求,对此您怎么看?
  刘建国:区区一个“洋垃圾”问题,就折射出了国际政治话语权及经济分工版图的残酷现实。为什么“洋垃圾”会从发达国家源源不断流向发展中国家,而不是相反?这是市场经济在全球配置资源的结果。
  由于要素禀赋、发展阶段、竞争能力和综合国力的差异,发达国家处于全球价值链的高端,他们希望永久“锁定”这种分工格局,持续从中获取高附加值回报。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实际上是我国主动突破“锁定”,实现全球价值链升级的一种努力。发达国家当然不希望、也还不适应他们占据高端的这种分工格局轻易被打破,从而影响他们的稳定收益,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阻碍我们的升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主旋律,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列入宪法的全民共识,不管发达国家如何施加压力,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应该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坚定不移地执行和推进。
  中国环境报:我国坚定不移地贯彻“洋垃圾”禁令,原因何在?
  刘建国: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再生利用”固然美好,但也有严格的时空条件限制,它也要消耗资源能源,同时向“再生利用”设施所在地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在经济上、环保上的优势是相对的、动态的。否则就难以解释为什么发达国家垃圾已经得到较好分类,而且拥有先进的再生利用技术,为何不在本土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而是优先寻求出口到发展中国家。
  其次,进口固体废物的鉴别本身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国进口固体废物鉴别体系尚不完善,鉴别机构较少、能力有限,同时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也不可能做到全面覆盖和精准识别,很难完全杜绝高额利润驱动下的故意夹带和瞒报走私。同时,以“洋垃圾”和进口固体废物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属于“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能力低下,甚至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加剧了不少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必须进行大力整治。生态环境部开展打击进口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中,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的企业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0%以上,可见违法范围之广。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腾笼换鸟”,为国内生活垃圾分类分出的可回收物再生利用提供渠道和空间,形成市场牵引机制和价格倒逼机制,从正反两个方向促进我国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的提高,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创造条件。
  中国环境报: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对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有哪些启示?
  刘建国: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值得大力倡导,努力推行。
  但是,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还需要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以及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的新形势下实现转型升级。
  垃圾处理与再生资源回收应该两网融合,不但是管理体系上的融合,更应该是管理理念上的融合,即要树立再生资源是“生活垃圾重要组成部分”。向我国出口固体废物的发达国家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都是生活垃圾的一部分,在管理理念上并无任何区别。这不但没有阻碍回收利用,反而促进了回收利用。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定位于“污染源”,因此生活垃圾处理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民生事业,可以按照处理量得到政府财政补贴,整体而言发展态势良好。与此相反,再生资源定位于“资源”,因此再生资源回收是市场主导的商业行为,得不到政府的处理补贴,企业因陋就简以降低成本,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
  只有让再生资源也回归其“生活垃圾重要组成部分”的本来属性,才能将垃圾分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至每个居民身上,让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向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一样实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真正成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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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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