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田树脂有限公司通过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

2018-04-28 10:50:15 中国环境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4月12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市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中横河沿线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中横河水质发黑并伴有刺鼻的味道。

该案件通过受污染水体特征污染因子倒查污染源头,查处的难度较大。具体案情:2017年4月12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市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中横河沿线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中横河水质发黑并伴有刺鼻的味道。当地环保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污染水体进行采样监测,并对沿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水质监测检出二甲基甲酰胺这一特征因子的线索,执法人员进一步缩小排摸范围,最终锁定了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二路909号的温州宇田树脂有限公司。4月13日。执法人员对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私设暗管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暗管口废水经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并检出污染因子二甲基甲酰胺,与受污染的中横河河水污染因子相符。因二甲基甲酰胺为《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有毒物质,该企业利用暗管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经开区环保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将案件移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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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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