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这道必答题

2018-05-22 09:17: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拥有优良的人居环境,是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部分。2017年3月,国办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指出。

拥有优良的人居环境,是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部分。2017年3月,国办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通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必选项。

如今,尽管大街小巷写着“可回收”“不可回收”等标识的垃圾桶随处可见,可现实生活中垃圾分类难、资源回收利用率低的问题却依然存在。据统计,我国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高达九成,但能够参与并比较准确完成分类的人群却占比不高,能长时间坚持的人则更少。一些地方的居民虽然自己细心完成了垃圾分类,可这些垃圾到了收运环节却还是被“一勺烩”,居民的积极性也因此“受伤”。

从居民自家垃圾桶到社区公共垃圾箱,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采用传统的“集中混合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的模式,虽然有的地区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桶,但是分类不够细,突出表现为有机垃圾与无机垃圾一同收集,有害垃圾与普通垃圾一同收集,造成资源浪费和处理困难。因此,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在系统设计和建设运营中的“短板效应”非常明显,如果一旦出现“顾头不顾尾”,整体实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否便利,也是影响居民垃圾处理行为的重要因素。不少人对于垃圾到底是否可回收心里没底。事实上,过于繁琐的垃圾分类,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因地制宜、简单易记的分类标准更便于推行。此前在浙江农村采访时发现,当地在居民中推广“可烂—不可烂”的两分法,之后再由专业的公司再次集中分拣,实行的效果就很好。老百姓按生活常识就能准确完成垃圾分类,那么就容易降低垃圾转运负荷和末端处理处置负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破解城乡垃圾难题、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对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当然,生活垃圾分类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需要久久为功,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才能真正出实招、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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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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