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及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07-02 08:54:51 新华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及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九良和杨国红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及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九良和杨国红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单位及单九良等被告人于2012年上半年至2015年8月期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承诺给付固定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时,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单九良,副总裁杨国红还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开庭期间,诉讼代表人、被告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各被告单位、被告人委托的41位律师出庭辩护。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及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的亲属、部分集资参与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等12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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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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