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2018-07-04 10:35: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基本手段,也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能。去年11月,公安部专门研究出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工作作出部署。

“银行卡被盗刷”“血汗钱投入非法集资和传销血本无归”……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也逐渐显现,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点多面广,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高位运行,打击金融犯罪、防范相关风险的任务艰巨繁重。

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基本手段,也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能。去年11月,公安部专门研究出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履行打击职能,不断优化打击模式,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其中,今年4月,上海警方查处了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

上海的林女士今年66岁,2013年购买了新华人寿的理财产品,年收益2.5%,定期5年。2016年4月,一个自称新华人寿理财业务代表的人打来电话,向其推销其它理财产品,并准确说出了林女士在新华人寿理财的相关信息。

林女士随即决定到该公司实地咨询,进入公司立刻发现他们并非新华人寿,而是上海捷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是一听到“年收益保证在8%到10%之间”,林女士又心动了。随后,她用2.5万元购买了一款1年期理财产品,一年后真的拿到了2.5万元本金和承诺的8%的利息,这让林女士彻底信服了。此后她陆陆续续购买了该公司6个理财产品,共计投入57万元,为了筹集现金,甚至卖掉了一套房产,可是林女士最终不仅没有获得返利,反而血本无归。

接到报案后,上海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并且发现,2015年2月至今,上海捷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不法手段,共吸收8000余名群众投资,共计3亿余元。“该公司首先通过不法手段获得上海多家保险公司的保单信息,然后冒充保险公司客服,随机拨打电话、发短信,联系诱骗保险公司投保客户,通过承诺8%的回报等方式吸收存款。”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民警陈增祥说,“在公司经营后期,由于高管们的肆意挥霍和投资失利,出现了拿新客户的资金去兑付老客户到期本息的情况,是一起典型的庞氏骗局。”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还先后查处了“善心汇”“钱宝”“善林金融”“云联惠”等一大批全国性重特大案件,相继开展了“猎狐行动”和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万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为更好防范金融风险,公安机关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查处工作,深入推进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同时坚持严打与防范相结合,反复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

今年6月21日,公安部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要求高效查处一批重特大案件,集中清理一批违法犯罪网站,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检察机关助力污染防治

公益诉讼,建设美丽中国的司法屏障

本报记者 彭 波

用电捕鱼收获17公斤,却被判罚对捕捞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日前,在湖南长沙望城区检察院组织下,王某等人将4.2万尾鱼苗投放到湘江之中。

“这下我知道了,在禁渔期、禁渔区电鱼不是一件小事,而是违反法律的大事。”王某说。

2017年8月,王某等人驾船在湘江流域以电击的方式捕鱼,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收缴鱼类17.48公斤,随后该案被移送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早在2016年,长沙市政府就发布通告,决定在湘江长沙段及其支流部分水域实施常年禁渔,严禁在禁渔水域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活动。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捕鱼方法,电鱼工具释放出的高压会损害鱼类性腺发育,导致其丧失繁殖能力,同时,被电沉底的鱼会死掉腐败变质,破坏河流水质,进而影响生态平衡。根据专家出具的《渔业资源损失评估咨询报告》,王某等人的行为除造成17.48公斤鱼类损失外,还有鱼类产卵量以及捕捞区生态等三部分的损失。

考虑到嫌疑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要求追究王某对捕捞区域进行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于是就有了开头这一幕。

这起案例是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发力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镜头。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万件,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耕地、草地、湿地239.1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面积27.7万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企业3473家。

“检察公益诉讼实现了惩治污染环境行为责任形态的全覆盖。实践中,有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利润高、违法成本低,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刑期短、罚金少,远远不足以弥补违法行为给环境造成的损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不仅要求违法行为人损害赔偿,更强调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此外,检察公益诉讼还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体系,形成了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成为建设“美丽中国”一道重要的司法屏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以重点江河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治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以挂牌督办、实地督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等方式,提升办案质量,健全完善生态检察制度体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国法院聚焦精准脱贫

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

本报记者 徐 隽

“谢谢尚法官,对方已经给付我们货款了!”不久前,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几名刚刚拿到执行款的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尚君表示感谢。

“这些贫困户发展了特色种植产业,但是却因供货商拖欠货款,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他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诉到法院。我们指导他们办理了先予执行的申请,并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用最短的时间为他们讨回了货款。”尚君说。

近年来,多地法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针对涉贫困户的欠薪和债务纠纷案件开展重点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并且穷尽一切手段执行贫困户为债权人的案件。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有一个脱贫攻坚巡回法庭,法庭采取跨域立案、绿色通道、缓交诉讼费等措施,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让贫困户的负担得到大大减轻,实现精准的法治扶贫。“多亏了马法官,对方人都跑了,还给我这个残疾人及时送来了赔偿款,不然我家的日子可怎么过。”脱贫攻坚巡回法庭在办理一起涉贫执行案件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受伤残疾、被执行人拿不出医药费而消失的特殊情况,及时申请司法救助,为申请人送去了“救命钱”。

据统计,最近5年,全国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亿元,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加强权利救济,传递司法温暖。此外,全国法院还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9亿元,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援助,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今年3月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5年来,全国法院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39.7万件,同比上升54.1%。明确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广河南、湖南、四川等法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经验,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126.1万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妥善审理涉及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据了解,下一步,全国法院将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司法需求的分析研判,强化司法应对;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对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妥善审理贫困地区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涉经济领域案件;依法妥善审理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就业、医疗、教育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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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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