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能源电力概况及电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8-02-23 21:47:02 配售电商业研究 作者:尹明  点击量: 评论 (0)
编者按:德国能源转型多年以来常为业内人士津津乐道,笔者几年前搜集了一些关于德国电网发展的资料,现整理归纳分析如下,与大家分享。时过
 
˙ 在远期,利用挪威、阿尔卑斯山等境外水电资源。
 
˙ 研究鼓励生物质能发电的投资激励政策,消除风电、太阳能发电的波动性。
 
˙ 加强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如压缩空气、储氢、氢制沼气、电动汽车用电池),准备其市场化推广。
 
(2)下一步行动:
 
˙ 更新能源法,给予新型储能电站,特别是抽蓄电站和其他储电形式,更长的接网费。
 
˙ 修改电力法EEG,为生物制气设施安装提供足够的激励,用于风电大发时,储气,小风时,送入气网络,用于发电。
 
˙ 允许储能系统进入控制能源市场(Regulating Energy Market)。
 
八、改善建筑用能及建设高能效新建筑物
 
1、建筑能效目标
 
德国建筑物用能占终端用能的40%,1/3的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建筑物用能水平是降低化石能源消费,减少能源进口的关键。关键是减少建筑物的用热需求。2050年的目标是实现建筑物的“气候中性”,即建筑物消耗很小的能源,大部分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
 
到2020年,减少20%的热能需求;到2050年,减少80%左右的热能需求。建筑物每年能效提高值从1%变为2%。
 
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建立合适、可靠的法律框架,需要时间和投资。
 
2、建筑物现代化运动的核心内容
 
修改“节能条例”(Energy Saving Ordinance),根据一次能源指标,将新建建筑物到2020年实现“气候中性建筑物”的标准引入条例。
 
2020年的标准是相对适中的,初期只针对能效最低的建筑物。由所有者决定是采用逐步实施改造,还是全部改造一次到位。
 
˙ 提前达到能效标准的建筑物的所有者将获得政府资助和支持。
 
˙ 出台支持在供热市场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市场激励计划。
 
˙ 为提高城市用能效率行动拨款。
 
˙ 对租房法律进行平衡性评估,推动在能源升级上投资。
 
˙ 扩展能源合同内容,推动实现租房领域高效节能。
 
˙ 评估“可再生能源热利用法”(Renewable Energies Heat Act),明确是否当前的要求能够对所有技术更加开放。
 
经过几个阶段,在中期后,在热能市场上的能源税要考虑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的因素。
 
在建筑物能效标准提高情况下,德国政府呼吁业界开展相关技术、手艺培训。
 
政府应在新建、现有建筑中成为减少能源消耗的楷模。
 
九、交通面临的挑战
 
1、目标:2020年有100万辆电动汽车,2030年600万辆。
 
2、主要措施:
 
˙ 继续推进国家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创新计划。
 
˙ 提高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市场份额,增加燃油领域生物质燃气的使用。
 
˙ 加速第二代生物燃料技术的市场化应用。
 
˙ 增加生物质燃料成分在燃油中的比例。
 
˙ 实施航空领域的欧洲排放交易体系,加强对提高能效和使用生物燃油的激励。
 
十、能源领域技术创新
 
到2020年,能源研究的优先领域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能源储存方法和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接入能源供应系统中、上述技术的相互作用。
 
德国政府实施自主项目“电网与储能” 、“太阳能建筑——能源高效城市”等。
 
在欧洲范围,支持德国申请人参加《战略能源技术计划》,重点包括电网、可再生能源、能源存储系统、提高能效和碳捕捉与储存技术(CCS)。
 
十一、在欧洲和国际背景下的能源供给
 
德国能源外交政策的主要关注点包括:能源来源多元化、供给国、进口通道和对新建跨境能源基础设施的支持等。
 
另一个重要目的是为国际能源关系建立可靠的法律框架。
 
1、国际气候保护与竞争
 
˙ 发挥国际碳市场的作用,有助于保护全球气候和实现国家能源转型。
 
˙ 保护环境是发展新技术,并推动其市场化的主要驱动力。
 
˙ 落实能源政策的各项措施要在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和经济可承受上寻求平衡。
 
2、与欧洲能源政策融合
 
(1)覆盖欧洲的电网发展
 
互联的欧盟电网是单一能源市场的骨干网架。覆盖欧洲的电网发展决定了能源市场一体化的步伐。
 
(2)实现内部市场自由化
 
欧洲电力和燃气市场一体化是确保欧洲和德国长期的能源安全、经济可行和与环境适应的重要因素。一体化、发挥功能的内部电力、燃气市场对加强EU在外部的强大和获得合理的能源价格发挥着重要作用。
 
(3)欧盟排放交易
 
排放交易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建立覆盖欧洲的相关机制可采取设立欧洲排放帽(EuropeanEmission Cap),覆盖欧盟的分摊规则(EU-Wide Allocation Rules),增加排放限额拍卖等。
 
(4)在欧盟层面的能效规则
 
德国支持“欧洲2020战略”(Europe2020 Strategy)中提出的,到2020年能效提高20%的目标。
 
(5)绿色电力市场和电力标识
 
当前的“可再生能源条例”(Renewables Directive)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化方面不完整。如缺乏对需求侧使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激励。当前可再生能源电价是其他碳中性(Carbon-Neutral)电力的两倍。要通过在欧洲层面改善用户信息、实施覆盖欧洲的电力标示等手段,达到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碳中性电力同价的目的。
 
(6)在欧洲和地中海范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2050年将北非的太阳能引入到欧洲的能源供应中。集中式太阳能发电(Concentrated Solar Power,CSP)由于具有很好的储能能力,所以可作为用于响应负荷变化的可再生能源电源。
 
德国多个部门将形成一个关于地中海太阳能计划的综合战略。
 
(7)资源安全与国际观点
 
出台“能源与资源”合作伙伴计划(Energy and ResourcePartnership Initiative),加强与非欧盟国家对话,主要涉及高技术原材料和能源技术等。
 
确保高水平的能源安全,包含油气一次能源。
 
支持德国公司参加能源供应多元化发展计划中,例如Nordistream、Nabucco、液态天然气LNG、北非太阳能发展计划Desertec和北海超级电网North Sea super gri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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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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