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2014-06-12 10:16:53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报告目录前言 1研究方法 3第一章 研究对象 41 1研究对象 41 1 1软件 41 1 2软件企业 51 1 3软件产业 61 2全球软件产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71 2 1全球软件产业的发展历程 71 2 2全球软件产业的发展
硬件平衡发展才能促进二者共同发展;国家在发展软件产业时,在软硬件上平衡投入才能真正打造有发展潜力的软件企业。
5.3.3发展软件产业不能和传统产业割裂开来,软件要为传统行业的应用服务
 
日本软件产业没有发展全程的软件链条,而是把重点放在提升硬件性能的嵌入软件上,当硬件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软件也跟着壮大起来,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美国软件产业最初的发展也是从大量的面向企业的应用开始的。国内目前发展势头强劲的企业也都在做传统企业的生意,如财务软件和管理软件,这些软件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也实现了自身软件的价值。因此,软件产业的发展要和传统行业的“应用”结合起来,只有软件产业给传统行业带来了效益,提高了产品附加值,节约了传统行业的成本,才能获得自身的快速发展。
目前中国被称为“世界制造工厂”,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产值庞大;同时电信、移动通讯行业的市场规模也非常巨大;中国政府的电子政务也需要大量的软件支持。这些为中国软件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优秀的软件又能大大提高这些企业的运行和管理效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中国软件的发展不能偏离传统行业的应用,软件产业要和传统行业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才能获得自身的快速发展。
5.3.4均衡保护知识产权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
 
软件专利可以有效保护软件生产商的利益,促进软件产业的蓬勃发展。可是当专利对软件的保护进入一种极端,假如专利细致到连具体软件功能都需要保护的时候,那将大大提高中小软件商进入的门槛,提高大多数软件商进一步的创新的成本,反而不利于软件企业整体的发展。专利保护与创新开放,成为国家不得不面对矛盾,均衡二者的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
背景事件:
2012年欧洲议会7月6日以648票对14票的优势否决了名为《计算机实施发明的专利性指令》的草案。该草案引起软件产业极大关注。
IT产业中两个群体对于软件专利的保护条文的看法分歧巨大,以致于引发了以开源社区和广大中小软件企业为代表的“自由派”和以诺基亚、西门子等公司为代表的“保护派”的针锋相对的争吵,甚至于涉及到重新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系列法律。
大多数专家认为,法案的否决表明欧洲议会在对软件开发上提供法律保护和不遏制其创新上达成了微妙的妥协,欧洲议会对事件的处理较好地平衡了保护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很值得我们借鉴。
5.3.5均衡发展专有软件和开源软件
 
商业私有软件即专有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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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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