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开工的思考

2018-12-12 14:49:34 电力设备 作者:何克武  点击量: 评论 (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开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盾。本文就电力建设项目前期依法合规开工面临的现状及在实践过程中妥善解决的问题,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缩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周期,为建设项目项目依法合规建设提出了建设措施。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开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盾。本文就电力建设项目前期依法合规开工面临的现状及在实践过程中妥善解决的问题,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缩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周期,为建设项目项目依法合规建设提出了建设措施。

关键词:电力建设;工程管理;依法合规;建设措施

一、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开工面临的新形势。

(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给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开工以很大压力。随着国家“一带一路”、“中巴经济走廊”战略等项目的实施,平均每年都有数10个项目立项启动。同时,为支持边疆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项目也遂步增多,要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依法合规开工及建设管理压力加大。

(二)电力适度超前建设与地方政府的短期内规划脱节。电力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核准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电力前期工作一般提前23年开始启动,电力规划需要对电力市场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预测,这在电力企业常态化的工作,基本能够满足电力发展前瞻要求。但随地方政府在电力项目规划期间的人员、政策变化,电力需求尚不明显,最终导致地方政府不能真正重视电力建设和投入,不愿牺牲当地利益为电力建设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到了用电较大时才急着去找项目,此时已无储备项目错过电力规划最佳时机,不仅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还给依法开工带来极大困难。

(三)政策和局部利益使输变电站址及线路规划困难。新疆南部人均耕地面积少,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电力工程建设用地与农业安全的矛盾非常突出。农田地、乡村道路、房屋紧密联系在一起,给输变电站址及线路路径规划带来了很大困难。鉴于电力项目需要必要的进场道路占地,输变电进出线路径走廊也需用土地,给土地使用带来不便。

(四)政策环境的变化给依法开工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一些于电力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等,对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开工产生了重大影响,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和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对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电力项目核准制度的变化,使依法开工程序更加严格,时间周期增大。201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明确要求电力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报建审批和强制性评估,取齐开工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后方可开工。并对保证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在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招标、施工招标以及电力建设项目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物资施工招标提出了要求。电力建设项目流程的变化,大大缩短了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时间,对项目前期阶段提供的报审资料质量要求也更高,项目核准风险也进一步增大。

二、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开工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要依靠各级政府实现属地管理,需要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参与、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和支持性文件也只能在政府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理解和支持。电力建设项目离开政府的主导作用,电力企业是无法做好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

(二)资源节约原则。节约各类有限资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在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输变电站址及线路路径土地占用的利用影响。坚持资源节约较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有利于电力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促使电力建设项目合理化开工建设。

(三)规划先行原则。电力规划是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开工的源头,电力建设规划必须纳入政府总体规划与政府规划衔接同步修编。在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范畴和指导下,先行开展电力建设项目规划工作。

(四)保护环境原则。电力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农生产需求为目标,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大多靠近城区、乡镇和工业园区等,输变配电设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电磁场,变电站对城市景观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输电线路难免跨越风景区、宜林地、水源地、交通枢纽等,在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原则,选定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有效减少电磁场影响。

(五)依法办事原则。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对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开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建设项目建管单位要强化依法办事,在变电站站址选择、输电线路路径规划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考虑电力设备噪音等因素要求,最大限度的规避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开工的风险。

三、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开工的思考

(一)建立电力项目协调机制。电力建设单位应促成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力建设协调小组,充分利用政府协调小组定期协调作用,解决电力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电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从而实现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建立电力项目工作机制。在明确电力建设项目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以电力建设单位牵头的电力项目工作组,建立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前期业务培训,形成电力建设项目自上而下联动,实现电力建设项目流程化运作,标准化管理。

(三)建立电力项目沟通机制。为保证工程依法合规开工建设,在办理电力建设项目前期手续过程中,电力建设单位要熟悉了解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提前准备好规范、准确、齐备的工作材料,要充分尊重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日常电力建设项目工作交往中,诚心待人,加强沟通,开展人性化工作,增进友谊,充分利用资源,平时注意积累,促进办事效果。

(四)做好电力项目工作衔接。要重视并衔接好电力建设项目前期与电力规划、地方规划和基建施工等工作,要依法办理电力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并与基建施工管理部门做好衔接。只有电力建设项目前期、电力规划、地方规划、基建施工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人员时间,才能保证电力建设项目按照节点依法合规开工。

社会要发展电力须先行,电力建设前期工作是电力先行的排头兵。我们坚信,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下,电力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一定能赢得各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使电力建设项目快速步入良性循环,为边疆电力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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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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