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国企改革

2018-11-20 16:33:26 南方能源观察 作者:邵宁  点击量: 评论 (0)
6月13日上午,正在山东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万华烟台工业园。得知企业走出一条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直至自主创造的道路,技术创新能...

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

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是以企业办社会职能为主,包括办学校、办医院、办公检法机关、办市政设施、管理职工的住房、管理离退体职工等等,还有厂小集体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等等。实际还包括一类,就是经过若干次处置都没有彻底解决问题的老大难企业的问题。这些问题从计划经济时期一直留存到现在,都是历史形成和现在没有完全解决好的。

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少有的一项没有争议的工作。国有企业改苹中很多具体政策的争议都非常大,但是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没有争议,大家都认为应该把这些职能移交给地方政府没有争议应该推动得很顺利,实际发现推动起来难度非常大。这三十年的改革从全局的角度讲,只解决了两个问题:企业办全日制中小学交出去了,企业办公检法机关交出去了。而且这两个问题还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倒逼解决的。

难度之所以很大,是因为企业要移交的社会职能,所面对的是地方政府多层次、多系统的接收主体。包括各个级次的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公检法机关、房管部门、市政部门、劳动部门等等。而且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任何一个系统都不愿接收会增加白己开支责任的机构,所以地方政府是没有积极性的。有时问题还不仅仅在钱上,公法在社会上是公务员编制,学校和医院是事业单位,但是在企业里全都是企业职工。如果编制问题不解决,接过去以后人和人的身份不一样,后遗症会非常大。

现在看,要解决好这类改革30年都没有彻底解决好的问题,需要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第一,下决心筹集足够的改革成本。中央必须集中足够的改革成本,保证接收单位短期内不增加财政负批。可行的办法是集中几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集中用于向地方移交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办社会职能。保证地方短期内财政上不吃亏第二。组织区域性的综合改革试点由地方政府牵头,把有关的系统组织起来统一接收,并旦安排相应的编制。这种方式在解决黑龙江省有企业移交“三供一业”的试点中证明是可行的。所谓“三供一业”,就是供水、供电、供暖和职工宿舍的物业,在中央单位承担改革成本的前提下一次性移交给地方政府。

当前市场竞争已经白热化,各个行业都是产能过剩而且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任务非常紧迫:下决心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就显得非常迫切。否则,这很可能成为一个无限期拖下去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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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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