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改革路线图深度剖析

2017-07-26 17:10:5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一、准入退出机制市场主体应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保留的调峰调频电厂除外)、电力用户

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月度电量允许偏差范围为±3%
 
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电量电费正偏差结算价格为:
 
允许正偏差范围之内的电量电费结算价格=月度集中交易价格;允许正偏差范围之外的电量电费结算价格=月度集中交易价格+|月度集中交易成交价格-安徽省燃煤标杆电价|x 2
 
若当月无月度集中交易成交价,则允许正偏差范围之内的电费结算价格为目录电价,允许正偏差范围之外的电费结算价格为目录电价的110%。正偏差电量和电费在参与直接交易的燃煤机组间统筹。
 
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出现负偏差的电量,根据该用户或售电公司与燃煤机组签订的交易合同,按照月中双边交易、月度集中交易、年度双边交易的顺序调减。
 
允许负偏差范围之外的调减电量,应按照以下价格支付罚金:
 
允许负偏差范围之外的调减电量罚金价格=|月度集中 交易成交价格-安徽省燃煤标杆电价|X 2若当月无月度集中交易成交价,则以10%的电力用户目录电价支付罚金。负偏差电量和罚金与相应燃煤发电企业直接结算。
 
三、交易情况
 
2017年省电力交易中心共收到电地电力双边直接交易意向书88份,涉及23家发电企业、39家直购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和24家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交易),有效申报总意向电量591.34亿千瓦时,其中无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6.36亿千瓦时,有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584.98亿千瓦时。
 
本次年度双边直接交易规模为400亿千瓦时,按照交易规则首先调减无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6.36亿千瓦时,其次调减有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184.98亿千瓦时,实际成交电量为400亿千瓦时,全部为中长期意向电量。
 
本次年度双边直接交易成交均价(指发电侧)为0.33067元/千瓦时,较我省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下降0.03863元/千瓦时。
 
四、售电公司注册公示情况
 
截止2017年7月26日,注册售电公司354家,本省受理公示36家,北京+本身受理公示6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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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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