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方案

2016-12-14 12:02:4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发布,一起来看通知全文: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工信委,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国电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发布,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工信委,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国电江西公司、华能江西分公司、大唐江西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用电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和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现将《江西省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9日
 
江西省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有关要求,为加快江西电力市场化建设,进一步扩大和深化省内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以下简称:“直接交易”),制定本方案。
 
一、交易范围和总量目标
 
经省政府同意,2017年按照市场化交易电量有序放开的原则,直接交易规模总量目标为150亿千瓦时(含园区交易电量)。
 
按照分步有序放开的原则,放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允许电压等级35千伏且年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积极探索省内工业园区内中小电力用户通过园区“整体打包”或自主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园区中小电力用户开展市场化交易方案另行制定。
 
二、交易原则
 
(一)自主协商原则。按照“双边协商为主,集中撮合为辅”的原则,由本方案规定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在江西电力交易平台上统一开展直接交易。
 
(二)重点优先原则。重点支持具备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势特色产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展直接交易。有色金属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用电政策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462号)执行市场化交易。
 
(三)节能环保原则。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能耗、环保要求,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开展直接交易。
 
三、市场主体及其准入条件
 
市场主体应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电力用户、公用发电企业需取得法人单位授权。
 
(一)发电企业
 
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2017年底前完成并网商业化运行、纳入省级以上统一调度管理且环保设备正常投运,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常规火电机组;探索条件成熟的水电富集区水电企业(非省级统一调度的水电机组)开展直接交易。
 
(二)电力用户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落后产能、违规建设和违法排污项目不得参与);无长期拖欠电费等不良信用记录;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接入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及以上(含新投产项目);
 
2.接入电压等级为35千伏,投产2年以上,且年用电量超过4000万千瓦时。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大云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