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

2017-10-20 10:35:45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13日发布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方案,根据方案委员会有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交易中心及第三方机构4个类别委员组成,委员会初期由22名委员组成,委员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13日发布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方案,根据方案委员会有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交易中心及第三方机构4个类别委员组成,委员会初期由22名委员组成,委员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204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41号)有关要求,为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反映电力市场各方意愿,现就组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出如下方案。
 
一、职能定位与主要职责
 
(一)定位。
 
委员会是由宁夏电力市场主体及第三方机构按类别选派代表组成,共同研究、协商并表决形成一致意见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公开、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委员会负责培育电力市场,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交易机构合法、合规运营,形成政府领导和监管、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协商和参与监管、交易机构实施、政府审定纠偏的工作衔接和闭环管理机制,共同促进宁夏电力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1.研究讨论宁夏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章程、交易实施细则和运营规则。
 
2.研究提出交易中心高级管理人员建议。
 
3.研究提出电力市场建设建议,参与研究讨论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并提出修订意见。
 
4.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重要事项,听取市场主体诉求,提出合理意见建议,防范恶性竞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协调电力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其他相关事项。
 
5.掌握交易中心的交易情况,对电力市场运营、交易规则执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反映,并向交易中心反馈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由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授权履行其他职责。
 
二、组织机构
 
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售电企业)、交易中心及第三方机构等4个类别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含常务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下设秘书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专业工作组、专家委员会。
 
(一)委员会委员。
 
1.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公道。
 
(2)从事电力行业或电力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与电力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背景。
 
(3)属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最近5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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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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