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四年纪实:形成“以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交易为补充”的“云南模式

2023-04-22 17:50:4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目前,云南已经形成了“以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格局,云南依托电力市场有效激发了工业企业活力,进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向好发展。“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云南模式”“云南电力市场化在改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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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保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云南电力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据悉,该《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方面信用保证使用范围覆盖全主体,适用范围从售电公司扩展增加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市场风险防范能力。另一面,信用保证方式多样化,既可选择缴纳信用保证金,也可选择银行履约保函或集团履约保函,三种方式均具备同等效力。其次,能保证额度与交易行为信用评价挂钩,信用保证履行要求和保证额度与云南电力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信用评价结果联动,实现基于基准缴纳等级,随等级上升下调所需保证额度、等级下降则上调所需保证额度。

按照国家能源战略部署,云南结合地域及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深入推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在云南“落地”。目前,云南已经形成了“以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格局,云南依托电力市场有效激发了工业企业活力,进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向好发展。云南电力市场呈现出“电量稳步增长,电价趋于合理,多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云南模式”

截至2017年底,云南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703.1亿千瓦时,占云南电网公司省内售电量的58%,远高于25%的全国平均水平,市场化程度全国最高。

“云南电力体制改革之所以能走在全国前列,其核心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总书记能源革命战略思想为根本指导,严格按照中发9号文、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要求狠抓落实,协调好市场改革与电网安全、建设进程、政府作用、利益分配、电网平台等5个方面的关系,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改革不打折、不走样。”云南电力体制改革核心参与者表示,通过牵住电力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云南电力工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2018年云南电网公司将以电力为主的“绿色能源”作为促进跨越式发展“三张牌”中的第一张牌,云南电力工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2016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定决心,在电力领域动真格、真改革,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多次深入现场调研,组织召开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事项,就交易中心组建等关键问题亲自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争取支持,突破关键环节,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电力体制改革成为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亮点。

交易机构是否公开透明?服务能力如何?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核心。2016年,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准确把握“公益性服务平台”定位,聚焦电力交易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打造了“互联网+电力交易”系统,与电网企业调度、营销、计量以及银行、税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主体注册、电力交易、结算凭据出具、电子合同签订等业务全部实现网上“一站式”办理。拓展形成“两端一微一网”(电脑客户端、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线上服务渠道,力求让电力交易像网上购物一样简单,市场主体足不出户即可参与电力交易。大力推行“一口对外”和“一次性告知”服务,持续提升用户体验。打造全国首个服务于电力交易业务领域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电交e通”,为注册市场主体提供售电公司保证金管理、交易服务费结算等电力交易金融服务。为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规则解读等个性化服务,增强各方对交易中心的信任度、满意度。

“云南电力市场化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简单、高效、实用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规则设计,最终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电力直接交易“云南模式”。”据了解,云南电力交易周期涵盖多年、年度、月度和日前,交易品种由初期的2个发展到2017年的9个,最终由市场选择了最能体现主体意愿的双边协商交易和交易效率最高的连续挂牌交易两个主流品种,从规则设计上实现了电力交易的简单、高效,促进电力商品属性的还原。

在双边协商交易中,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设计了年度双边协商、月度(多月)双边协商、双边协商互保等灵活的交易方式,积极引导交易双方按“基准价格+浮动机制”签订合同,并提供灵活的价格调整机制,允许双方在电量交割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修改双边合同价格,充分体现市场主体双方意愿。例如,云南铝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的双边合同价格与铝产品价格联动涨跌,实现了双方互利共赢。在连续挂牌交易中,采用证券市场的竞价交易规则,先集合竞价,再连续竞价,买卖双方实时查看交易信息,即时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即时成交,并通过事前信息公示制度创造性地解决了电力交易安全校核的难题,大幅提升了交易效率。建立了与交易规则相配套的结算体系,市场化结算业务与电网营销业务全闭环管理,设计“双结算”方式,满足月结月清时效性与电费结算准确率“零误差”的双重要求,充分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云南还开展了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评价,有效控制市场风险。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建立市场主体管理标准,规范了入市与退市的流程和方式,界定了市场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市场主体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规范。2016年,云南电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企业信用与合约履行挂钩。2017年,率先启动售电公司交易行为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和负面准入制度,惩戒售电公司违规参与市场行为,引导售电公司有序发展。售电公司交易信用评价等信息通过“信用云南”定期发布。在此基础上,2018年将交易行为信用评价扩展到全部注册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促进云南电力市场形成良好信用环境,信用等级已经逐渐成为市场主体开展电力交易业务合作的“敲门砖”。同时,建立风险预警制度,识别电力交易中的业务风险并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帮助市场主体有效规避风险。

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 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自2014年到2018年,经过四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曲靖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初见成效,改革“红利”开始有效释放。

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为云南电力工业发展增添新动能,2017年云南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首次突破700亿千瓦时,达70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8%,占全省大工业用电量的92%,占全部用电量的58%,超额完成云南省政府下达的全年600亿千瓦时的目标,市场化交易电量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同时,通过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机制,实现西电东送协议外增送电量276.6亿千瓦时,有效实现云南优质电力资源在省内及跨省跨区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力促进了云南富余水电的消纳,尤其2017年以来,云南水电消纳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先后出台10条、20条措施促进水电消纳,2017年云南水电在来水大幅好于预期的严峻形势下,实现“一升一降”,即水能利用率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弃水电量同比减少25.3亿千瓦时。云南水电消纳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弃水电量有望逐年减少直至全额消纳。

经过电力市场化改革,形成了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释放了强有力的价格信号,有效引导电源侧和用户侧投资。全省25万千瓦以下的中小水电原则上不再开发建设,澜沧江上游古水、乌弄龙、里底、托巴等4座水电站合计526万千瓦装机主动暂停开发建设,黄登、大华桥、苗尾等3座水电站合计420万千瓦装机投产时间由“十二五”末期主动放缓推迟至“十三五”中后期,缓解了电源集中投产带来的水电消纳压力叠加。从用户侧来看,云南绿色优质的电力资源,加上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机制,吸引众多清洁载能企业纷纷落户云南,云南省委、省政府抢抓机遇期,布局打造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链,并将以电力为主的“绿色能源”作为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三张牌”的第一张,在市场化改革的引导下,云南电力工业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快车道,“绿色电力”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与此同时,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降低了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2017年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为全省实体经济企业降低用电成本75.6亿元,从2014年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以来,已经累计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超过215亿元曲靖电力交易中心,是除税费外降成本的最大贡献者。电力成本的下降,对以基础原材料加工为主的云南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2017年,云南主要用电行业开工率达到67.6%,为近三年来最好水平,其中水电铝开工率超过99%,远高于78%的全国平均水平。电力市场化有效兼顾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增加了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并确保市场价格始终处于合理区间。在实体经济超预期恢复性增长的拉动下,2017年云南省发电量同比增长13.6%,电价的合理下降刺激了电量快速增长,云南电力市场进入了“电量稳步增长,电价趋于合理”的良性循环通道,以改革促进实现了多方共赢。

据了解,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始终坚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2017年云南省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93.3%,同比2014年改革之初的84.2%大幅提高9.1个百分点。全年西电东送电量1380亿千瓦时(含向家坝送上海),全部为清洁能源,每年折合减少东部省区标煤消耗4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亿吨,减排二氧化硫110万吨。且随着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机制的不断完善,2014-2017年云南西电东送年均增速19.2%,为云南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东部地区节能减排作出贡献。

此外,云南电网公司大力开展技术研究和对外交流,积极营造改革氛围,以实际行动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按照“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改革要求,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始终注重加强国内外合作,先后组织或承办对外学术交流20余场次,与新加坡、英国、法国、挪威、美国等“一带一路”沿线或对“一带一路”持积极态度的国家建立长期的交流合作机制。公司与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及研究机构合作,进行前瞻性理论研究及技术储备,取得多项创新成果。2017年获得省部级奖励4项,出版《电力市场——云南电力市场建设经验与探索》专著1部,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EI检索2篇;获得发明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9项,在电力市场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以实际行动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作者单位:南方电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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