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18-03-29 08:19:59 国家发改委   点击量: 评论 (0)
发改委重拳出击: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和未开工项目也要纳入增量试点范围。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存量和增量的范围,电网企业已经获项目核准,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视为增量配电项目。鼓励电网存量资产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增量配电项目业主在配电区域依托资源条件和用能需求建设分布式电源,增量配电项目业主拥有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切实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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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沧海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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