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10月电力运行、价格运行和监管、经济体制改革等情况发布会

2017-11-15 17:54:3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发改委定于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上午9:3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请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
国家发改委定于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上午9:3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请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重点介绍了6个方面情况,分别是电力运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和易地扶贫搬迁进展情况、价格运行和监管情况、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联合国气候变化波恩会议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一方面,关于电力运行情况
 
1—10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约5.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二产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4%和5.7%,增速分别提高2.1和3.4个百分点;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0.7%和7.6%,增速分别回落1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10月份当月,全社会用电量约 51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增速同比回落2个百分点。
 
从用电情况看,二产是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的最主要因素。1—10月份,二产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60%,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4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用电同比增长6.2%,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也实现两位数的较快增长,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同比增长14.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8%。
 
从发电情况看,10月份,全国水电延续上月高增长态势,当月发电量同比增长20.3%,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0.1个百分点。1—10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7%,火电、水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8%、2.3%和18%。
 
第二方面,关于项目审批核准和企业债券核准情况
 
10月份,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个,总投资666亿元。其中,审批项目13个,核准项目3个。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高技术等领域。有关项目审批核准信息已印发给大家。在这些项目中,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项目,将填补我国大功率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空白,为燃气轮机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开发提供先进的试验平台,对促进航空、电力、船舶等产业自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截止目前,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完毕。为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制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正在抓紧起草信息化监管等配套规定,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约束,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流程,强化监督问责,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对所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监管。
 
与此同时,我委坚持推动企业债券改革创新,将企业债券发展与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落地有机结合,引导和撬动更多长期限、低成本的社会资金投向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改善。五年来,累计核准发行企业债券2206支,规模达到3.26万亿元,相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34.36%。目前,企业债券已陆续推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养老产业专项债、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16个专项创新品种。截至2017年10月底,创新品种债券核准规模达2872.4亿元,占到了核准总额的81.15%。
 
第三方面,关于价格运行和监管情况
 
价格运行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0月份CPI上涨1.9%,属于温和上涨。从部分商品价格监测情况看,10月份食品价格稳中略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0.9%。受消费需求相对清淡影响,生猪价格整体呈小幅下降走势,饲料价格基本稳定,猪粮、猪料比价有所走低。全国钢材价格指数为101.01点,比上月略降0.31点,比去年同期上涨33.49点,不同品类钢材价格涨跌互现。全国有色金属价格指数为94.11,比9月上涨2.14点,较去年同期上涨22.13点。全国成品油批发价格指数为90.38,比上月上涨5.53点,比去年同期上涨5.57点。其中,汽油、柴油批发价格指数分别为91.06和89.94,与上月相比,分别上涨2.38点和7.57点。相关数据也已经印发给大家。
 
价格监管方面,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4月份以来开展的港口反垄断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有关方面反映和举报,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从今年4月中旬起,依法对上海港和天津港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此次调查持续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从有关省份抽调100余名执法人员,调查走访了港口及其下属企业、上下游相关经营者等100余家市场主体,查明了港口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主要行为。调查发现,有关港口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要求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拖轮、理货、船代等服务,涉嫌构成限定交易行为。二是,对不可竞争的本地外贸集装箱业务,收取远高于竞争性国际中转集装箱的装卸作业费,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三是,向交易对象附加强制服务、不竞争条款、忠诚条款等不合理交易条件,涉嫌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进出口物流成本,在对上海港和天津港开展反垄断调查的基础上,9月22日,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协会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全国沿海39个港口都要对照此次反垄断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切实整改。从目前有关港口自查自纠情况看,多数港口进行了全面自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关此次港口反垄断调查情况的新闻稿和答记者问,今天将加载在我委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
 
关于下一步价格监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煤炭市场价格监管。近期,我委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各地尤其是煤炭主产区、主要煤炭港口所在地,正在组织力量开展煤炭市场价格巡查。从目前各方面反馈情况看,煤炭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价格秩序总体良好。下一步,我委将对重点地区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直接检查。一旦发现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10月16日,我委联合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目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制定完成了检查方案,正在组织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也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通过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向我们反映和举报有关价格违法问题。
 
第四方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承担的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年度改革任务进展顺利,需要出台的改革方案,都已基本出齐,改革落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近期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以及“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江西)和(贵州)实施方案” 等重要的改革措施,都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强调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有关部门一道加快谋划启动十九大部署的改革任务,并持续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已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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